丛林迪吧分上下两层,底层是舞池酒吧,楼上是vip包房。场子很大,但这次过来的保安加上陈默跟沈大力,总共才八人,显然不够。

    调拨调不到,临时招人又来不及,沈大力想了半天,只得给战友打电话。其中有几个家在北方的家伙答复说正好没事干,沈大力便让他们自己转车碰头,一起来延城。

    今天是接站的曰子,高洋知道事情后,还给调了辆车。

    路上堵得厉害,陈默跟沈大力到了火车站,那班列车早就到了。沈大力有点着急,摸起手机刚想打,却听到不远处传来气势汹汹的喝骂:“当兵的了不起啊?臭不要脸的玩意,该罚还得罚!”

    沈大力边拨电话边走了过去。

    广场上人山人海,传出骂声那块地方更是被围得水泄不通。陈默好不容易挤进去后,看到三个穿得土里土气的汉子正站在花台边上,其中一人手里拿着退伍证,正跟面前戴着红袖章的中年妇女解释着什么。

    “都像你们这样烟头乱扔,火车站的环境得变成什么样?少废话,快交罚款!没钱别出门啊,在这装什么可怜!”中年妇女不依不饶。

    沈大力阴沉了脸,上去一把将那娘们掀开,“滚蛋!”

    “哎呀打人啦!”中年妇女夸张地大叫,正迟疑着要不要顺势躺下时,沈大力已经把一张百元大钞扔到了她脸上。

    那三个被指着脸骂了足有半小时却始终赔着笑的汉子,见到沈大力后如释重负,上来就是结结实实的熊抱。沈大力没再理会捡了钱骂骂咧咧走远的老娘们,拉着陈默介绍,“他叫陈默,我现在跟着他干。保安的规矩是不分年龄大小,谁是头,谁就是哥。你们要入伙,也得守规则。”

    那三人相互看了看,其中剃着光头的一个伸出手来,向陈默笑笑。沈大力微变脸色,刚要阻止,陈默已经跟那只手搭上,在空中握了握。

    “还不错。”光头撒手后说了句,另外两人投向陈默的目光也微微缓和。

    “我介绍的人还能有错!”沈大力得意洋洋。

    在这一刻,围观者奇怪地发现,这几个自称是兵的土包子身上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完全改变了。

    当天晚上,高洋在自助烤肉店请客。三名保安新人完全遵循着扶墙进扶墙出的原则,光是三两装的分金酒就喝了不下二十个,各种肉类更是大盆大盆地扫空,看得周围食客瞠目结舌。

    于大、刘二、孙四,三人这样介绍自己。于大就是那个剃光头的汉子,看模样像是三人中的话事者,身板像块铁碑,说话极少超过五个字,总是板着张死人脸;刘二个子不高,圆脸朝天鼻,算是相对能说的一个;孙四怎么看怎么像是瘾君子,苍白瘦削,眉眼阴森,坐在那里往往半天都没个屁出来。

    陈默注意到他们在偶尔望向自己时,仍旧会带着些毫不掩饰的漠然。

    保安培训的流程还是要走,林轻影对手下员工的要求向来严格,无证上岗是行不通的。三名退伍兵每天除了去培训以外,不是窝在员工宿舍睡觉,就是在场子里发呆,仿佛行尸走肉。只有在跟沈大力喝酒聊天时,他们才会稍微透出点正常人的生气来。

    于大脖子上有个小疤,跟香烟烫的那种很像,脖子另一边却留着几寸长的缝合痕迹。沈大力说子弹要是再偏半点,世上就没这个人了。

    陈默看出这三个家伙跟沈大力似乎不是一个路子,问起时,沈大力直接挑了个大拇指,“兵种不一样,他们是最牛逼的。”

    “你是干啥的?”陈默从来没听他说过,很好奇。

    沈大力老脸发红,憋了半天,讪讪道:“我在部队是养猪的。”

    时间一晃过了两周,丛林迪吧始终冷冷清清,晚上最多就只有喝醉的客人认错了店,才会进来。高洋找来了不少暖场女孩,却仍旧毫无起色,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帮保安无事可做,便站在大落地窗后面瞅着街上来往的洋妞美女,倒也乐得清闲。

    高洋干这一行已经快十年,自然知道夜猫子出来玩,本就是认熟不认生,老街的娱乐场所实在太多了,新店想要在夹缝中求存无疑很难。但把店开在这里是林轻影的决定,高洋同样清楚自己在质疑跟补救之间,究竟该如何选择。

    他现在只希望事情不要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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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事不过一(中)

    老天似乎跟高洋开了个狰狞的玩笑。

    杨疯子走进丛林酒吧时活像是领导视察,背着双手昂着脑袋,唯独少的就是一身正儿八经的行头。街面上黑压压的混混都站着没动,不少人手里都拎着衣服裹起的狭长物件,眼神冰冷。

    几个正在门口派单的服务生相互看了看,明智地退回了店里。

    “百威。”杨疯子坐到吧台前敲了敲,将嘴里嚼的口香糖吐在了台面上。

    “杨哥来啦!”高洋快步走到近前,掏出香烟双手递出,一脸招牌式的热情笑容,“怎么没让外面那些兄弟都进来玩?这不是跟我见外吗!”

    杨疯子一口气吹完啤酒,皮笑肉不笑地咧嘴,推开了他的手,“家门口有一阵子没开过新店了,我过来转转,马上就走。高经理,你在南市区混得好好的,怎么跑来这边了?”

    “工作调动,我也没办法,以后全靠杨哥照顾了……”高洋毕恭毕敬,白净的脸上透着谄媚。

    此刻他却在心里长叹了一声,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眼前的杨疯子瘦瘦巴巴,看上去还不过百斤重,却是红镇老街新生代混混中风头最劲的一条疯狗。几年前他因为女人跟南市马六指有了过节,却毫不在意对方的大佬身份,常常只身到南市闲逛。某曰在饭店被堵到后,他笑嘻嘻地上去给马六指身边的小弟发烟,唯独跳过马六指本人,发完烟摸了摸口袋说是没火,赤手在炭烧火锅里摸出块烧得血红的木炭,一个个替人点上。

    一圈烟点下来,杨疯子捏着木炭的指头早已糊烂变形,焦味飘出老远,却连眼皮都没跳半下。众人呆若木鸡,杨疯子自己点完烟后随手扔了炭火,等了半天见始终没人敢上,不由哈哈一笑。

    “你就让我这么潇洒地走啊?”临走前他特意问了声马六指,这才扬长而去。

    事情传出后杨疯子声名大噪,如今提起他来,全延城的大小混混已是无人不知。高洋跟他以前接触过几次,知道这种好勇斗狠烂命一条的家伙最是难缠,所以是敬而远之。

    自从调来这家新店,高洋就一直在担心有本地混混上门,却没想到竟然是杨疯子亲自上阵。这年头收保护费自然是扯淡,但敲竹杠打秋风却是混混最擅长的套路之一,真要变着法子来祸害,也着实够人头疼。

    “林总说了,生意做不好,名头打不响,我就得卷铺盖走人。唉,打工的命,苦啊!”高洋瞥了眼店门外的那帮人,有意搬出林轻影,想点醒一下对方。

    杨疯子缺了半边的右眉动了动,转过脸直视高洋,幽幽的目光像是秃鹫见到了尸体,“延城恐怕就只有你们老板娘敢在这里开新店了,她家大业大,亏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你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

    高洋见他话里有话,不免暗自忐忑,正要扯开话题,杨疯子却已经站起了身,“走了,啤酒挂个帐。”

    “还挂什么帐,这不是打我脸吗!”高洋冲正在走来的沈大力使了个眼色,一路把杨疯子送到门口,“杨哥不坐会了?没事带兄弟们来玩!”

    “这店装修得跟牛棚似的,能有啥生意?”杨疯子到了街上冷冷冒出一句,引得几十个小子哄堂大笑。

    沈大力走到店门外,瞪着远去的这帮人发愣,“这他妈什么玩意?还挂账?”

    “打开门做生意,是人是鬼都得遇上。他今天只挂了一瓶啤酒,就算是不错了。”高洋微微叹息,想到“牛棚”的评价,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店堂。

    在装修风格上,丛林迪吧走的是野姓路线。虎纹墙纸跟舞池中的火山巨树布景,无一不呈现着蛮荒风光,高洋甚至连第一个狂欢夜的主题都已经想好,准备叫“狼堡迷情”。

    牛棚?那位海归设计师要是知道自己的杰作得了这么个评价,恐怕会当场吐血三升。高洋同样对这种焚琴煮鹤式的谬言很恼火,同时却也隐约感到了一点困惑――难道是因为老街地理位置不同,游客太多,主流格调也跟着下降了?

    “咱们店也没生意啊,不会是想来捣乱吧?”沈大力的疑问让高洋倏地一惊,再看那帮混混,早已是走得人影不见。

    这晚过后,杨疯子再没来过,他手底下一帮小子却几乎天天来丛林迪吧报到。也不要别的,就是每人喝几瓶啤酒,走时丢下一句:“挂杨哥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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