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脖子上有个小疤,跟香烟烫的那种很像,脖子另一边却留着几寸长的缝合痕迹。沈大力说子弹要是再偏半点,世上就没这个人了。

    陈默看出这三个家伙跟沈大力似乎不是一个路子,问起时,沈大力直接挑了个大拇指,“兵种不一样,他们是最牛逼的。”

    “你是干啥的?”陈默从来没听他说过,很好奇。

    沈大力老脸发红,憋了半天,讪讪道:“我在部队是养猪的。”

    时间一晃过了两周,丛林迪吧始终冷冷清清,晚上最多就只有喝醉的客人认错了店,才会进来。高洋找来了不少暖场女孩,却仍旧毫无起色,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帮保安无事可做,便站在大落地窗后面瞅着街上来往的洋妞美女,倒也乐得清闲。

    高洋干这一行已经快十年,自然知道夜猫子出来玩,本就是认熟不认生,老街的娱乐场所实在太多了,新店想要在夹缝中求存无疑很难。但把店开在这里是林轻影的决定,高洋同样清楚自己在质疑跟补救之间,究竟该如何选择。

    他现在只希望事情不要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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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事不过一(中)

    老天似乎跟高洋开了个狰狞的玩笑。

    杨疯子走进丛林酒吧时活像是领导视察,背着双手昂着脑袋,唯独少的就是一身正儿八经的行头。街面上黑压压的混混都站着没动,不少人手里都拎着衣服裹起的狭长物件,眼神冰冷。

    几个正在门口派单的服务生相互看了看,明智地退回了店里。

    “百威。”杨疯子坐到吧台前敲了敲,将嘴里嚼的口香糖吐在了台面上。

    “杨哥来啦!”高洋快步走到近前,掏出香烟双手递出,一脸招牌式的热情笑容,“怎么没让外面那些兄弟都进来玩?这不是跟我见外吗!”

    杨疯子一口气吹完啤酒,皮笑肉不笑地咧嘴,推开了他的手,“家门口有一阵子没开过新店了,我过来转转,马上就走。高经理,你在南市区混得好好的,怎么跑来这边了?”

    “工作调动,我也没办法,以后全靠杨哥照顾了……”高洋毕恭毕敬,白净的脸上透着谄媚。

    此刻他却在心里长叹了一声,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眼前的杨疯子瘦瘦巴巴,看上去还不过百斤重,却是红镇老街新生代混混中风头最劲的一条疯狗。几年前他因为女人跟南市马六指有了过节,却毫不在意对方的大佬身份,常常只身到南市闲逛。某曰在饭店被堵到后,他笑嘻嘻地上去给马六指身边的小弟发烟,唯独跳过马六指本人,发完烟摸了摸口袋说是没火,赤手在炭烧火锅里摸出块烧得血红的木炭,一个个替人点上。

    一圈烟点下来,杨疯子捏着木炭的指头早已糊烂变形,焦味飘出老远,却连眼皮都没跳半下。众人呆若木鸡,杨疯子自己点完烟后随手扔了炭火,等了半天见始终没人敢上,不由哈哈一笑。

    “你就让我这么潇洒地走啊?”临走前他特意问了声马六指,这才扬长而去。

    事情传出后杨疯子声名大噪,如今提起他来,全延城的大小混混已是无人不知。高洋跟他以前接触过几次,知道这种好勇斗狠烂命一条的家伙最是难缠,所以是敬而远之。

    自从调来这家新店,高洋就一直在担心有本地混混上门,却没想到竟然是杨疯子亲自上阵。这年头收保护费自然是扯淡,但敲竹杠打秋风却是混混最擅长的套路之一,真要变着法子来祸害,也着实够人头疼。

    “林总说了,生意做不好,名头打不响,我就得卷铺盖走人。唉,打工的命,苦啊!”高洋瞥了眼店门外的那帮人,有意搬出林轻影,想点醒一下对方。

    杨疯子缺了半边的右眉动了动,转过脸直视高洋,幽幽的目光像是秃鹫见到了尸体,“延城恐怕就只有你们老板娘敢在这里开新店了,她家大业大,亏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你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

    高洋见他话里有话,不免暗自忐忑,正要扯开话题,杨疯子却已经站起了身,“走了,啤酒挂个帐。”

    “还挂什么帐,这不是打我脸吗!”高洋冲正在走来的沈大力使了个眼色,一路把杨疯子送到门口,“杨哥不坐会了?没事带兄弟们来玩!”

    “这店装修得跟牛棚似的,能有啥生意?”杨疯子到了街上冷冷冒出一句,引得几十个小子哄堂大笑。

    沈大力走到店门外,瞪着远去的这帮人发愣,“这他妈什么玩意?还挂账?”

    “打开门做生意,是人是鬼都得遇上。他今天只挂了一瓶啤酒,就算是不错了。”高洋微微叹息,想到“牛棚”的评价,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店堂。

    在装修风格上,丛林迪吧走的是野姓路线。虎纹墙纸跟舞池中的火山巨树布景,无一不呈现着蛮荒风光,高洋甚至连第一个狂欢夜的主题都已经想好,准备叫“狼堡迷情”。

    牛棚?那位海归设计师要是知道自己的杰作得了这么个评价,恐怕会当场吐血三升。高洋同样对这种焚琴煮鹤式的谬言很恼火,同时却也隐约感到了一点困惑――难道是因为老街地理位置不同,游客太多,主流格调也跟着下降了?

    “咱们店也没生意啊,不会是想来捣乱吧?”沈大力的疑问让高洋倏地一惊,再看那帮混混,早已是走得人影不见。

    这晚过后,杨疯子再没来过,他手底下一帮小子却几乎天天来丛林迪吧报到。也不要别的,就是每人喝几瓶啤酒,走时丢下一句:“挂杨哥的帐。”

    沈大力暴跳如雷,要带着保安上去收钱,却被高洋死命阻止。高洋的理由很简单:第一,这些家伙在红镇老街土生土长,不比外面的混混,一旦起了冲突,等于是跟整条老街为敌;第二,陈默不在店里,等他回来再商量也不迟。

    沈大力早就说过此地保安工作万事由陈默做主,只得气咻咻地作罢。于大等人看着他转来转去,就如同关在笼中的困兽一般,多少都有点好奇这家伙怎么变了个姓子。当年的沈大力在干后勤兵时,脾气比他喂的那头大公猪还野些,遇事一跳八丈高,想拦可是绝对拦不住的。

    “大力好像有点难做,我们管不管?”刘二问。

    “看看再说。”于大的回答仍旧简短,孙四在旁边打了个老大的呵欠。

    三个退伍兵拿到保安上岗证那天,陈默回来了。他当初被天宫人事经理破格录取,也同样去补过培训流程,没少看脸色。这会儿见到三人总算完事,很是替他们高兴。

    “老板娘找你干啥去了?”沈大力问。

    “没什么大事,让去帮个忙。”陈默笑了笑。前些天被林轻影叫走时,他还以为天宫缺了人手,临时调自己回去帮忙。等看见白发长须的陈青岩,这才明白是另有原因。

    “店里最近有点不太平。”沈大力扔了烟蒂,在脚下狠狠碾灭。

    “哦。”陈默没什么反应。

    于大却注意到,他的眼神略微变了变,跟之前有些不同。对这个才十八岁的小子,于大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听到自己跟两个兄弟搞定上岗证那会,他咧嘴笑得像个娃娃,而这一刻,那丝稚气却已完全褪尽。

    他到底经历过什么?于大有点好奇。

    晚上七点,陈默到了迪吧,从天宫过来的几个保安懒洋洋地上来打招呼,仿佛没吃饱饭。沈大力在私底下说过,要管好这帮家伙,不一定要帮他们加钱,但一定要让他们知道,你能扣他们的钱。

    人就是这么贱,沈大力的总结很简单。

    陈默从未想过要扣谁的钱,即便他无比清楚除了沈大力以外,这个场子里再没有人拿自己当回事。他望向吧台,时间才七点,那里却已经坐满了一身痞气的年轻人,正在吆五喝六,边喝酒边猜拳。

    “一点酒钱还是赔得起的,每天电费都不止这个数。”高洋上来压低了声音,怕陈默做出什么过激举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里是红镇老街,换了谁来看场子也没招。过两天我去找老板娘请示下,看看能不能让上面敲打敲打,你就别艹心了。”

    他这番话倒是颇为恳切,陈默“嗯”了声,找了个角落坐下。在舞池另一边,几名保安和退伍兵像在看戏,沈大力刚往这边走,就被刘二拉住,也不知说了什么。

    二十多个混混喝完酒,照例拍拍屁股走人。陈默霍然站起,到门口把他们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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