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薄命啊,只被人看一眼,便惹来这样的麻烦!

    可是再往深里想一想,这颦儿到底会有多美?一家三个壮丁,看了这个颦儿居然念念不忘得死了?

    莫非她的美貌,真的堪若天仙吗?

    带着这个疑问,颦儿在众人的印象里更加深刻了。

    沈傲含笑伫立,那眉眼儿似是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采,薄嘴一抿,摇着扇子道:“你死了男人和儿子,悲恸伤人也是难免的,可是这件事如何怪得到颦儿姑娘身上?你也是女人,若是别人看你一眼,死了,难道别人也要寻你偿命吗?这种事,分不出对错,这样吧,我就做个和事老,不如教吴三儿掌柜拿出点钱来,为你们赶快把丧事办了,这件事也就两清了,如何?毕竟你丈夫和儿子都已经过世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入土为安,俗话说死者为大嘛!”

    沈傲这番话倒是说得很有道理,看客们纷纷颌首,别看沈公子年纪小,人情世故倒是懂不少的,这样处置,再好不过了。

    既不能让这老妪伤害了颦儿姑娘,可是这孤儿寡母的,死了丈夫又死了儿子,若是吴掌柜肯给她们点儿钱接济一下,倒也算做了一件善事。

    吴三儿忙不迭地掏出百贯钱引来,塞进那老妪的手中,道:“这点钱儿不算什么,除了给他们下葬,剩余的你们拿去补贴家用也是可以的。请夫人快把棺材抬走吧!我这儿总要做生意的,若是你还是不依,就只能报官了,你想想看,官府来了,会听你胡说八道吗?到时候说不准还要治你扰民呢!”

    那老妪犹豫了起来,看了看手上那一百贯钱引,那表情看起来似是不甘却又有些后怕的样子,不少看客纷纷趁机劝道:“拿了银子,快走吧,真的打起官司来,谁会听你说的这些话,闹得吴掌柜面子上不好看,你能讨到什么好?”

    也有几个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原本还想怂恿这老妪闹下去,可是见这么多人劝说,便不敢开口了,怕惹起众怒啊!

    老妪似乎将大家的话听了进去,跺了跺脚,将钱引收了,悄悄地给了吴三儿一个意会的眼神儿,便道:“既如此,就罢了吧!只是可怜了我们一门三个寡妇,也只能倚着这点钱过以后的曰子了。”她带着无尽的悲伤,旋过身,拉着两个人儿媳,带着几分哭腔幽幽地道:“走,回去。”

    沈傲看到最后,比起这个老妪这么尽善尽美的演技,在心里直感自叹不如啊!

    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只用了两个时辰,便传遍了整个汴京城。

    比之先前的作诗,更加轰动,但凡是认识不认识的,只要说了话,便忍不住提起此事,接着发表一番议论,品头论足。

    这种事自然也是有争议的,流传的人自然是一口咬定,是那一家子的男丁看到了颦儿,接着茶饭不思,死了。

    可是毕竟过于耸人听闻,听了的人,自然觉得不可思议,接着便摇头,提出种种疑问,结果很多时候,许多人为这里面的争议吵得不欢而散。

    不过整个汴京的人,却都记住了颦儿这个名字,提起这个颦儿,自然而然的,许多人便会借用自己的想象,去猜测这个美人儿有多美,记忆中最完美的女人是什么模样,颦儿就化身成了什么模样,一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倒也懂得借势的道理,见颦儿的知名度蹿升,便开始画各种版本的颦儿画像,或为她写诗作词,倒是为自己抬了不少身价。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此刻却是饭桌前狼吞虎咽,捋着袖子,吃饱喝足!

    等到只剩下一桌子狼狈的时候,沈傲摸着肚子,心情大好地呵呵直笑。

    这个时代的炒作效果太给力了,哥们一出手,就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看来别说是颦儿,就是春哥,沈傲也有捧起来的自信。

    心里虽然欢乐地想着,却是作出一副君子的矜持,对周恒道:“表弟,今夜你就睡在这里,监督大家把衣裳赶工出来,要按着我的设计来,莫要耽误了。”

    周恒啃着一只鸡腿,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看到表哥今曰与平时不同,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将鸡骨丢开,问道:“表哥,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你夜里有事?”

    沈傲板着脸道:“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十全的准备,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要想做到百战百胜,就必须知己知彼,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去打探打探消息。”

    周恒噢了一声,却又觉得不对头,下意识地问道:“去哪里打探?”

    沈傲语重深长地扶着桌子道:“表弟啊,你真是榆木脑袋,我问你,这汴京城,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强?”

    说到这个,周恒便眉飞色舞地道:“自然是莳花馆,莳花馆的艺伎名冠汴京,往年,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

    沈傲一拍大腿,道:“是了,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这个打算很大胆,也很有危险,但是想到那赏金,表哥就下定了决心,就是再危险,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表弟……”

    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目光坚定地道:“你不要劝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是表哥,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

    周恒很认真地道:“表哥,这么危险的事,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至不济,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

    靠,表弟装得也太像了,好无耻。

    沈傲断然拒绝,虎着脸道:“君子不立危墙,我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说着,沈傲便站起身来,去寻自己的纸扇。

    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压力有点大,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

    好不容易磨到天黑,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与星辰连接成线,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卖瓜果、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声音都嘶哑了。

    沈傲步行在人群中,在人群中推挤,感觉有点儿吃不消,第一次逛夜市,感觉不太好,有好几个泼皮见他衣料华贵,迎面推挤过来,手上的功夫不慢,探入他的囊中,谁知却摸了个空,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沈傲摇着扇子嘻嘻笑道:“小子,就这身手也敢来做贼?知道本公子是谁吗?”

    那小贼吓住了,一边的几个同伴要过来,沈傲放开他,冷笑一声:“偷盗,也是手艺活,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班门弄斧。”

    说着,笑着慨然混入人群,只是他的手上,却多了一个钱袋子,从那小贼身上摸来的。

    在手上颠了颠,沈傲便心里清楚,那小贼今曰的收获不小,可惜撞到了自己,没办法,哥们只好拿这钱袋子当学费了,让他们买一个教训。

    吹了吹口哨,心情也渐好起来,沿着汴河折了个弯,便到了莳花馆,夜里的莳花馆,更添一份温馨,那小楼中,有唱曲儿的声音传出,宛如夜莺夜啼,很舒畅。

    莳花馆的门口,占地倒是不小,停驻的精美马车竟是看不到尽头,踱步过去,迎客的小厮打恭抱拳,见人便是一句公子、大人,殷勤极了。

    沈傲雄赳赳地过去,这个时辰是买醉作乐的最佳时段,客人真不少啊!

    这小厅里数十盏包裹着红纸儿的宫灯燃起,厅中之人,仿佛连带着肌肤都变的鲜红了。

    沈傲如今已算是熟客,倒是并不急,目光一转,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咦?他怎么在这里?

    走过去看了个真切,忍不住对那桌上半醉之人道:“小章章,你不是回洪州去了吗?怎么还留在汴京?”

    这个埋头喝着酒,打着酒嗝,半醉半醒的人不正是陆之章吗?

    那以往英俊的脸庞,此刻多了几分颓废,抬眸看到沈傲,先是一愕,随即惊喜地笑道:“原来是表哥啊!表哥,来,坐下,陪我一块喝酒。”

    原来小章章也是同道之人啊,真没有想到!

    沈傲不客气地坐下,自斟自饮了一杯酒,便听到陆之章醉醺醺地道:“表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我……我……”他的声音有点儿呜咽了,又喝了一口酒,才期期艾艾地道:“周小姐瞧不上我,夫人让我得罪了,就是国公,我的世伯,他也看我不起,自来了这汴京,我才知道,自己真是个废物,武不能骑马射箭,文不能作诗作画,哈哈……没用,我真是没用……”

    说着,他突然大笑起来,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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