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东都人,呵呵!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记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你若是胡人,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不过既然你是汉人,那就留下吧!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
------------

第二章 难掩金色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也是一名军人,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曰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他便知道这十有**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将尸骨埋入坑中,他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我们只是内容索引看小说请去官方网站
首页 页面:94674 94675 94676 94677 94678 94679 94680 94681 94682 94683 94684 94685 94686 94687 94688 94689 94690 94691 94692 94693 94694 94695 94696 94697 94698 94699 94700 94701 94702 94703 94704 94705 94706 94707 94708 94709 94710 94711 94712 94713 94714 94715 94716 94717 94718 94719 94720 94721 94722 94723 94724 94725 94726 94727 94728 94729 94730 94731 94732 94733 94734 94735 94736 94737 94738 94739 94740 94741 94742 94743 94744 94745 94746 94747 94748 94749 94750 94751 94752 94753 94754 94755 94756 94757 94758 94759 94760 94761 94762 94763 94764 94765 94766 94767 94768 94769 94770 94771 94772 94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