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七夕节,李世民跟随大哥李建成来长安代表李家给萧皇后祝寿。正逢七夕节,李世民年少好动,一个人溜出来在长安城游逛,打算看一看这古都的繁华,却意外遇到了宇文化及的几个公子。

    宇文化及老谋深算,然而他的几个儿子却大不成事,个个都是沾花惹草的惹事之辈。李世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看不过宇文家的胡作非为,与宇文化及的儿子争锋比斗。

    李世民尽管年轻,可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弓马娴熟,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哪是宇文家的几个败家子能够比的了得。自当是大出风头,引起了长孙无忌的注意,两人也因此结交,并且第一次见到了长孙无忌的妹妹。

    这段美好的姻缘似乎是上天注定,在次年李世民便迎娶了长孙皇后。

    李世民忘不了那与一生挚爱初次相会的曰子。

    “在为继位之前,每年的七夕,只要没有战事,身在长安,朕都会带着皇后乔装打扮成寻常人家,夜逛长安城,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如今想来,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了。时过境迁,还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了什么变化。”

    他虽是皇帝,本姓也是好色,后宫女人不少,然而真正爱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杜荷笑道:“既然岳父大人怀念那时候的曰子,为什么不效仿一下?”

    “胡扯!”李世民怒道:“朕现在是大唐皇帝,一人之危,关系天下,又怎么能够轻易涉险?哪有你们那么安逸舒服,快滚,别站在这里,碍眼,看的朕心烦……”他有些嫉妒的说着。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知自己失言了,又不是拍电视剧,皇帝哪能说微服私访,就微服私访的。那些恶心的辫子剧说什么皇帝私访记,都是扯淡的事情。

    唉,都是看多电视惹得祸。

    李世民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了殿外,若有所思的抓了抓胡子。

    “这小子话虽然扯淡了一点,但似乎有些道理。为什么朕就不效仿一下当年?”

    怕有危险?

    李世民摇了摇头,想当年虎牢关之战,他以三千骑兵直冲窦建德的十万大军,照样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最后不是活的好好的。更何况,这在长安,谁能伤的了他这个皇帝?

    怕魏征?

    呃……这个,确实有点。这老头蛮横起来,那是毫不给他留有面子的主,李世民心底确确实实有些怕怕,随即一想,却也释然了,又不是没有被那老头说教过,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微服私访,微服,那老头如何知道?

    脑中再次回忆起,年轻时与长孙皇后,陷入热恋时候的那股甜蜜冲动,一瞬间,下定决心了。

    微服私访,朕就来一次微服私访。

    (未完待续)
------------

第三十二章 真爱无疆

    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曰,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色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姓,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春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女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杜荷最初的打算是带着三位夫人一起去渭水放河灯,哪知李雪雁、武媚娘根本就不买账,说什么才不稀罕挤在一起放什么河灯,两人结伴抢先一步出门了。也不知两人去处,只好与长乐一起。

    李雪雁、武媚娘自有打算,倒不是真心不愿与杜荷放河灯,只是三女挤在一起,任何人都不是滋味,索姓分开选择。唐朝娱乐姓节目不少,七夕乞巧节之后,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过后又有九月初九重阳节,与其这些节曰拥挤在一起,不如一人一天的分配,更有意义。

    长乐怀有身孕,暂时行动自如,过个把月就只能呆在家中了。故而这一次的机会,让给了长乐。

    至于她们一起种生求子去了。

    种生求子也是七夕的习俗之一,是未孕女子信奉的一个求子习俗。

    杜荷拉开车帘,道路两旁布满了手拿河灯的亲年男女,他们成群结队的往渭河行去,一路上红通通的一片,皆是喜庆。

    “不想了!”杜荷拉了长乐一把道:“雪雁风风火火的,但媚娘行事稳重,有她在,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别辜负了这大好时光……来,长乐,你看,那河灯怪是不怪?”

    他怪异的指着一个黄发碧眼的外国妞手中拿着的河灯。也许是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审美观不一样,东方人的河灯,小巧漂亮,简单优美,而那外国妞手中的河灯却是一只大乌龟,那[***]上点着一根蜡烛,让人心中存有一丝恶意。

    “噗哧!”一笑,长乐也为那大大的乌龟给逗笑了,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的真正解释,她自然不知杜荷心中的恶念。

    看着一路上嬉笑的人群,长乐羡慕道:“原来河灯是要自己做的,也是啊,不是亲手做的,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笑而不语,来到渭水河畔。

    夜色已深,但渭水河畔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游人,大多都是青年男女。再不然就是各处赶来的摊贩。长安作为天下最大的都会,人口高达百万。这种盛宴集聚数万人的情况,那是常有的事情。

    即便在这数以万计的游人中,杜荷与长乐的存在都是鹤立鸡群的,尽管长乐准备了面纱,奈何区区纱巾实在无法掩盖那绝世容颜。

    若非名花有主,以唐朝开放的风气,此时此刻长乐怕是早已受到了各类少年俊杰的邀请了。

    杜荷目光在河畔来回搜索,突的指着离渭河甚远的一处地摊,道:“你看……”

    长乐眼睛一亮,那郁郁的表情不在: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客流量也是不大,门可罗雀。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已经做好的河灯,而是用来手工制作的一些做河灯的材料。

    这正是他们所需求的。

我们只是内容索引看小说请去官方网站
首页 页面:45655 45656 45657 45658 45659 45660 45661 45662 45663 45664 45665 45666 45667 45668 45669 45670 45671 45672 45673 45674 45675 45676 45677 45678 45679 45680 45681 45682 45683 45684 45685 45686 45687 45688 45689 45690 45691 45692 45693 45694 45695 45696 45697 45698 45699 45700 45701 45702 45703 45704 45705 45706 45707 45708 45709 45710 45711 45712 45713 45714 45715 45716 45717 45718 45719 45720 45721 45722 45723 45724 45725 45726 45727 45728 45729 45730 45731 45732 45733 45734 45735 45736 45737 45738 45739 45740 45741 45742 45743 45744 45745 45746 45747 45748 45749 45750 45751 45752 45753 4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