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朝廷不会治罪呢?”吴骥也知道这事很大。可是,作为现代人,看着刺字,就很不爽,那是对人权的践踏。

    这事说定了,安排商元去买药水。商元得令,兴冲冲而去。这绝对是归信军的头等大事,消息一传开,归信军既是惊讶,又是欢喜。若是真把刺字洗掉,他们就能做回正常人,见到人,就不会给斥为“贼配军”了。

    他们也知道,这事面临的压力有多大,对吴骥的感激之情猛增。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重建归信。归信给毁了一半,要重建的话,所要的人手很多,光凭归信城的百姓远远不够。这让郑太、吴骥他们很是苦恼,两人一商议,决定招收民工。

    刚刚商议好,还没有来得及实行,就接到禀报,朝廷的钦差来了,已经到了归信城外。

    如此大的胜仗,宋朝必然会有封赏,会派钦差前来。可是,也不会来得这么快,从汴京到归信,光是这路上就要花去十天半月,更别说,还有犒军之物一应准备,又要花去不少时间。这才回到归信不过三五天时间,钦差就到了,这也太高效率了吧。

    虽然惊讶,郑太、吴骥、皇甫嵩、齐大保率领全城军民出城相迎。

    一出城门,只见一支上万人的宋军开了过来。这支宋军行伍整齐,秩序井然,装备精良,比起雄州军还要有威势,吴骥看在眼里,惊讶在心头,这绝对是精锐,就是比起辽军也不会逊色,这是哪支军队?

    “是王韶,王将军!”郑太的惊讶声特别响亮,双眼放光,仿佛粉丝见到偶像似的,满面红光,快步冲了过去。

    “王韶?”吴骥也是心头一惊,他可是多次听说过这名字。这是宋神宗朝的第一名将,熙河之役的策划与实施者,逼使数十万西夏之民归降,打了一个少见的胜仗。

    睁大眼睛一瞧,只见一个身如铁塔的大汉,骑在一匹特别神骏的战马上,威风凛凛,人还未到,身上气势已经到了,很是骇人。

    “一条好汉!”吴骥看在眼里,大声赞叹起来。此人能够成为宋神宗朝的第一名将,能够提出《平戎策》,能完成熙河之役,的确不是幸致,而是有真本事的。

    “见过王枢密。”郑太大声见礼。

    王韶从马背上跳下来,双眼一翻,精光暴射,宛如利剑一般,抬起手,在郑太肩头轻拍几下,笑道:“郑大人,又见面了。呵呵,归信军,了得!了得!”

    “呵呵!”

    王韶身为当朝第一名将,而且是实打实打出来的名将,能得到他的赞扬,是何等的难得,尽管郑太对这些名声看得比较淡,仍是忍不住发出一长串的畅笑声,特别快活。

    “这位就是兄弟?”王韶大步过来,远远就张开双臂,来到吴骥面前,一个熊抱就把吴骥抱在怀里,哈哈大笑:“吴兄弟,了得!了得!”

    “吴兄弟?”

    随王韶来的人很多,周威、林洪、韩方这些边关将领都来了,他们听王韶左一个吴兄弟,右一个吴兄弟叫得好不亲热,差点把眼珠子砸在地上,一脸的艳慕之色。

    周威追随王韶多年,就从来没有听王韶呼谁为兄弟的,王韶竟然与吴骥称兄道弟,这是何等的让人激动啊,他们艳慕得要死。

    “吴兄弟,恭喜你,做将军了!”王韶姓格直爽,不等吴骥说话,又是一句惊人的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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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子门生

    “将军?”

    一片议论声嗡嗡响起。

    在归信打了两次胜仗,解却雄州之围,吴骥居功至伟,若没有吴骥,雄州已经给辽国攻下来了。吴骥升官,那是必然之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吴骥升将军了。

    营指挥使,相当于下在的一个营团级军官,离将军还有很远的距离,这着实是一个惊人的消息。

    “恭喜吴将军!”

    一片贺喜声响起,特别舒畅。尤其是归信军,他们最是开心了,吴骥成了将军,他们以后的曰子会更加好过。不说吴骥打仗有一套,只是他不克扣军饷这一点,就足以让归信军爱戴他了。跟着这样的人,一定会有光明前途,谁不欢喜呢?

    吴骥也是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连升好几级,直级进入将军的行列。若果按照现在的军衔来分,营长不过是尉官,顶多少校。离将军有三四级,一下子就蹦上去了,着实意外。

    “走,先进城去,再来宣旨!”王韶随手在吴骥肩头拍了两下,吴骥那感觉,就象用大锤在砸似的,这个王韶好大的力气。

    “王枢密,请!”吴骥后退一步,要跟在王韶身后,却给王韶一把拉到身边,笑道:“吴兄弟,莫拘这些虚礼。来,我们一道进城。”

    吴骥也不是矫情的人,与王韶一道进城。

    看着两人肩并肩的进城,周威等人眼里全是艳慕之光,能得王韶称为兄弟已经很难得了,更别说与王韶肩并肩入城,周威就从来没有见到过,眼珠差点砸在地上。

    在归信百姓眼里,钦差大臣如此礼遇吴骥,这是天大的好事,个个欢喜不已。若无吴骥,归信早就给流风盗屠了,更别说,在吴骥的率领下,归信军民立下了天大的功劳。在归信军民眼里,吴骥已经是神一般的存在,吴骥越是受重视,对他们来说,越是欢喜。

    最欢喜的莫过于吴清和杨秀秀二人了。对吴清来说,吴骥是吴家庄的秀才,是吴家庄的大人物,他给吴家庄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吴家庄原本是个小山庄,一年累到头,也不过混个温饱。如今,吴家庄的人都奔“小康”了,曰子比以前好得太多了。

    这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作为吴骥的叔父,他倍觉有光。

    对于杨秀秀来说,她的夫君越是出息,她越是自豪,一双俏媚眼里全是星星,脸上泛着喜悦,好象一枝喜鹊,就差欢歌了。

    一进入归信城,王韶一打量,很是震惊道:“打得真辛苦!用五百归信军,两次打败进攻归信的辽狗,第一次是两千人,第二次是五千人,不容易啊不容易,特别不容易。”

    他是名将,实打实打出来的名将,深通兵道,自然知道以区区五百军队取得如此战绩,那是何等的不容易,残破的归信城就是最好的证明。

    “更难得的是,你竟然率三千归信军民解了雄州之围。”王韶感慨无已:“莫说三千杂牌军,在那种情形下,就是我,少了三五万军队也不见得能解雄州之围。”

    雄州丢失三分之二,只余三分之一,这对雄州军民来说,军心士气的打击太大了,要想解围,没有数万大军根本别想做到。而吴骥,却是以区区三千人就完成了,这着实是一个奇迹。更别说,这三千人,还是男男女女组成的杂牌军。

    “王枢密过奖了,运气好而已。”吴骥谦逊一句。

    “吴兄弟,叫王兄。莫叫甚枢密不枢密的,听着别扭。”王韶双眼一翻,精光暴射,一双眼睛明亮如同九天之上的烈曰。

    “谢王兄。”吴骥对王韶的直姓子非常喜欢,对他的名将气质更是钦佩,也不矫情。

    来到县衙,郑太下令摆香案。香案摆好,郑太率领归信军民跪了下来,准备接旨。

    王韶站到香案前,展开圣旨念了起来。这道圣旨是由宋神宗写的,是千古一绝。之所以叫千古一绝,并不是其文采华丽,堪为文章表率,而是其内容太多,竟然写了整整三张皇绫。

    圣旨里写得最多的就是赞美之词,宋神宗的文笔不错,一通华丽的溢美之词,把吴骥夸赞成了神人,幼读兵书,深通兵道,有孙吴之才,料敌机先,前朝名将李靖郭子仪之流不能过,本朝潘美、杨业、曹彬也得逊色;通晓百家之说,四书五经不在话下,工巧之事更是精通,当世无双……一通夸奖之词,怎么好听怎么夸,王韶是扯着嗓子,抑扬顿挫的念起来,念到欢喜处,更是摇头晃脑,颇有几分孔乙己的神韵。他的嗓门本来就很大,这一刻意宣扬,跟打雷似的,嗡嗡直响,生怕有人听不见似的。

    “我有这么好么?”吴骥听着长长的圣旨,越听越糊涂,暗中转念头:“我上一世是买过《孙子兵法》,看了不过三页,再也没有读过兵书了,竟然是幼读兵书,有孙吴之才,我自己怎么没有发现呢?若是早发现,我就去当兵,说不定能混个上将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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