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弩,不可能只有一个弩道,那太浪费精力了。这张弩,就有三个矢道,皇甫嵩拉开弩,放三枝弩矢上去,猛的发机,三枝弩矢发出尖锐的啸声,直朝前方扑去。等到力尽坠落,李明初忙带人过去测量,仍是相差不大。

    几人你一次,我一次的发机,最终测算出的距离,就是在三百三十步左右。这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消息,众人欢喜不已,个个满面红光,说着这种弩的好处。

    “以前的弩,需要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人才能使用,太窝兵了。”郑太扳着手指头,开始比较眼下这弩与以前弩的优劣:“这种弩,一人一张,一次发射就是三枝弩矢,若是五百人发射,就是一千五百枝弩矢,会让辽狗吃足苦头!”

    “那是,那是!”皇甫嵩接着算帐:“以前的弩,多的有五个六个矢道,一次发射就是五六枝箭。可是,太过窝兵,同样的五百弩手,我们可以射出一千五百枝弩矢,而以前的弩,按五人用一张,每张六个矢道计,一次发射,不过六百枝弩矢,连我们一半都不到。”

    兴奋的齐大保接过话头,道:“以前弩的唯一优势,就是其弩矢很粗很沉重,杀伤力惊人,可以穿透人的躯体,甚至连马身都能穿透。”

    “是呀!据史载,据说秦弩可以把人和马射在空中飞舞。”郑太大点其头,话锋一转道:“可是,那种弩虽然有这种优势,却太过笨重了,不好携带,不便行军。而我们这种弩,轻便,便于携带,就跟射手的弓一样。再说了,还可以随时随地投入战斗。以前的弩,行军的话,要拆了,到了打仗的时候,再装起来,很麻烦。若是遇到遭遇战,给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就发挥不出威力。”

    “哼哼!”皇甫嵩嘴里发出一连串得意的哼哼声:“我们这种弩,谁敢打遭遇战?遇到这种情形,我们的弩矢会漫天飞舞,准让辽狗吃不了兜着走。”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把眼下这弩,与以前弩的优劣全给说出来了。以前的弩,太过笨重,不便携带,一旦遇到遭遇战,很难发挥出威力。眼下这种弩,却是不同了,随时随地可以投入战斗。

    唯一的缺点,就是其杀伤力不如以前的弩有力,不过,这可以通过数量来弥补。只要有了足够的数量,照样可以杀得敌人溃不成军。

    以前的弩,弩矢又粗又沉,杀伤力惊人。唐朝的车弩,其弩矢达到惊人的几百斤重,那是用来轰城门的。

    “接着测试在多少步能穿透重甲!”吴骥也是欣喜,提醒三人。

    三人马上就笑了:“瞧我们乐的,连这事都忘了。”

    测出了射程,还要把穿透重甲的距离测出来,这也是战场指挥需要的数据。要知道,战场上瞬息万变,要抓住一切机会,哪怕是一息的战机也不能浪费。

    李明初带着人,不住把重甲往后移动,吴骥他们艹作弩,进行射击。两百五十步以后,只能穿透两重步人甲了,到了两百八十步后,只能穿透一重步人甲,射入木头里近两寸。

    杀伤力,就在这两寸上,这是射入木头,若是射在血肉之躯上的话,一定会是四五寸,足以给敌人足够的杀伤了。

    “吴都指挥,你给取个名吧!”郑太打量着吴骥,满脸的兴奋之色。

    “是呀!一定要取个好名字!”皇甫嵩和齐大保马上附和。

    “嗯,就叫破虏弓吧!”吴骥微沉吟,给弩取了名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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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演武(上)

    冬去春来,转眼间就到了三月,阳光明媚,万物复苏,一派无限春色。

    如今的归信城已经给修好了,不仅尽复旧观,而且,归信城的规模比起以前大得多了。之所以修得更大,一是因为归信城由一个小小的县城升级为“军”了,行政等级提升了一级。

    二是驻守的宋军多了,达到了两千五百人,是以前的五倍,加上家眷,就要多出五六千人,以前的归信城根本就不够用了。更别说,两千五百归信军训练,需要一个更大的校场,占地就不小,不得不修得更大。

    三是,吴氏军工的买卖红火,前来归信做买卖的人越来越多,来来往往的车队一队接一队,运送的主要是武器,不是霹雳弹,就是斩虏刀。

    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繁华得多了,卖的东西也更值钱了。诸如,饭菜之类,以前的价格很便宜,如今却是以前的三两倍,这让归信城的百姓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这是他们以前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叫卖的摊贩很多,比起雄州也不见得逊色。一个小县城,有如此大的变化,着实让人惊讶,可是,实实在在的就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归信城虽然更大了,其坚固程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当然,这除了宋朝有不错的筑城技术以外,还有吴骥的指点。对筑城一事,吴骥不太在行,不过,他把一些现代理念说出来,这让负责筑城的工匠们大是惊讶,欣然同意。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坚固得多了。

    “隆隆!”

    一阵闷雷似的声响传来,行人震惊之下,寻声望去,只见一队队宋军开了出来。

    这些宋军,个个骑着高头大马,精神抖擞,身如铁塔,精悍异常,骑在马上,就象一座座移动的铁塔。行进的队伍,秩序井然,横成行,竖成列,没有丝毫乱象。

    “是归信军!是归信军!”

    “我们的归信军!”

    路上的百姓发出阵阵欢呼声,无不是脸上泛着红光,挥着胳膊,冲归信军打着招呼。

    以前的归信军,被称为“贼配军”,在归信百姓眼里,是盗匪的代名词。自从吴骥接手之后,归信军的军纪严明,不再滋扰百姓,偷鸡摸狗的事情绝迹,百姓对归信军的改变大起好感。更别说,去岁一战,归信军大展神威,打得辽军大败。

    最让归信百姓欢喜的是,他们跟着归信军出战雄州,打了一个天大的胜仗,他们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分得了不少金银、粮草,还得了朝廷赏赐,归信的百姓,不分男女,几乎人人有功名在身。

    正是因为如此,再次见到归信军,他们哪能不欢喜的,跟见到亲人似的。

    这种情形,归信军见得多了,并没有异常举动,只是朝前赶去。

    “那是郑大人!”

    “那是吴都指挥!”

    百姓发现了吴骥和郑太。在这两人里,郑太是归信的父母官,他的官声不错,百姓爱戴他。对于吴骥,就更不用说了,吴骥是归信百姓的大恩人,要不是吴骥,他们早就给流风盗屠灭了。

    吴骥率领他们打了天大的胜仗,他们有了功名,有了金银,小曰子过得不错,这都是吴骥所赐,一见到吴骥,就跟见到亲人似的,无不是齐声大吼起来:“吴都指挥!吴都指挥!”

    欢呼的百姓,朝吴骥身前拥去,想与吴骥亲近一番。

    吴骥一抱拳,道:“父老乡亲们,请恕罪!我有军务在身!”

    “呵呵!”百姓发出一阵欢快的畅笑声,忙道:“吴都指挥有军务在身,我们不打扰吴都指挥了!吴都指挥,您忙您的!”

    “郑大人,你瞧见没,你这个父母官,咋就不如我这么得百姓爱戴?”吴骥睁大眼睛,打量一阵郑太,眼睛一翻,恍然大悟道:“郑大人,你不会是做了甚么令百姓不高兴的事儿吧?有没有偷瞧哪家小媳妇洗澡?”

    “你说甚么?”郑太眼睛一翻,怒吼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暴突,跟老树虬枝似的:“我是读书人,怎能做这种缺德事儿?吴都指挥,你莫要乱说。”

    “嘿嘿!”吴骥一阵歼笑,进逼道:“那你说,百姓为何不大理睬你?”

    “那是因为我要离任了。要不是想看看归信军的战力,我早就走了,哪里用得着听你的疯话!”郑太很没辙。别看吴骥平曰城一副君子样儿,有时说笑起来,让郑太、皇甫嵩、齐大保三人招架不住。

    按照宋神宗的旨意,郑太应该在归信城重建之后调到他处。可是,他一心想看看归信军的战力,是以,一直拖着没走。经过几个月的严格训练,归信军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个个精壮得象头牛,好象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似的。

    不说别的,就说吴骥本人,经过这几个月的苦练,他也壮得象头牛。身上突起的腱子肉,让人心惊,若不是了得解他的人,打死也不会相信,象他这样精壮的人,过去竟然是个风吹就要倒的书生,还以为他自小就是刻苦训练的武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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