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岁雄州一战,宋朝大胜,让宋朝的底气陡涨,可是,到头来,仍是免不了输纳岁币的结局。这事,想想就让人气愤的,更别说,岁币的交接就在雄州,就在王韶的眼皮底下,王韶能不气得拍桌子么?

    “王枢密,不如,我们把岁币劫了!”周威一捋袖子,大声出主意:“耶律洪基能忍雄州之败,一定能忍岁币丢失!我们换装,扮作齐云社,去把岁币劫了,让耶律洪基找不到凶手。”

    这主意不错,立时引来一片附和声:“不错!不错!王枢密,您就让我们干一次!一肯定不能让岁币落到辽狗手里!”

    “劫岁币?”王韶双眉一挑,一双眼里精光暴射,猛的站起来,右手按在剑柄上,呼吸粗重,好象喘气的牛一般。

    不得不说,劫岁币这事,对他很有吸引力,他是恨不得马上就干。

    “禀王枢密,辽国接送岁币的人已经到了。”一个亲兵进来禀报。

    “罢了!罢了!”王韶一挥手,坐了下来,道:“即使想劫岁币,也要早作准备,辽狗已经到了,已经来不及了。”

    说得没错,劫岁币这事,事关重大,需要早做准备,勘察出入的路线,选好伏击地点。辽军已经到了,王韶即使想做,已经没有机会了,不得不作罢。

    “这些辽狗,怎生来得这么早?离岁币交接,还有五天呀!”周威有些奇怪。

    “那是辽狗怕我们劫岁币,是以提前数曰前来接岁币,不给我们时间准备。”王韶一眼就看穿了耶律洪基的用意。

    他们刚刚提起劫岁币,辽军就到了,其用意不是明摆着的么?

    “让他们进来!”王韶一挥手,道:“只让领头的将领进来,辽狗就让他们驻在城外!不给他们一棵柴禾,不给他们一口水,不给他们一粒粮,调一万大军去团团围住,做好开战的准备!”

    “太好了!”周威大喜过望,尖叫起来:“王枢密,你是准备干掉辽狗?”

    “要是辽狗给我机会的话,我不介意干掉他们!”王韶手一挥,周威欢天喜地的去了。

    周威调动一万宋军,把辽军围了个水泄不通,不给吃的,不给喝的,不给柴禾,等于是把三千辽军给软禁了。

    要是在以往,接送岁币的辽军到来,宋朝得象侍候祖宗一样对待,好吃好喝供着不说,辽军还会在雄州城里为匪作歹,抢劫、扰民之事层出不穷。

    象今天这般,把辽军给软禁了,还是数十年来的第一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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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归信军出动

    归信,归信军营地。

    吴骥正与郑太、皇甫嵩、齐大保商议军情,四人一脸的兴奋之色,满面红光。

    “辽狗竟然提前五天到来,看来,耶律洪基也防着我们下手。”吴骥眉头一掀,剖析辽国的举动:“雄州一战,辽军惨败,影响极大,不仅极大的提振了大宋的军心士气,更在于给了大宋对岁币下手的机会。若是按照正常的时间交接,我想会有很多人打岁币的主意,王枢密是不会放过这一良机的。”

    “着啊!”郑大大声附和,道:“雄州一战,着实让辽狗丢了脸面,上百年积累的风光几乎在这一战丢光了。着实是对付岁币的良机,想动手的人不少。可是,耶律洪基精明过人,他提前几曰交接,就会让人措手不及。”

    “那是对他人来说,对我们,对归信军不适用。”皇甫嵩乐呵呵的,一拍吴骥肩头,道:“吴都指挥早就在打岁币的主意了,我们的准备已经完成,随时可以出动。吴都指挥,我们出动吧!”

    “是该出动的时候了!”吴骥重重点头,道:“我估摸着,辽狗在雄州呆的时间不会太长,会加紧时间交接,然后迅速离去,留给我们的时间不会太多了。”

    “那是!”齐大保很是赞成吴骥这说法:“雄州大战,辽狗吃了那么大的亏,留在那里找气受么?辽狗肯定是不愿久呆,恨不得马上滚蛋。”

    “我们这就去集结队伍,准备出发。”吴骥出了屋,叫来吴星,在他耳边低语一阵,吴星点头,快步离去。

    一声令下,归信军集结在一起,吴骥打量归信军,顶盔贯甲,威风凛凛,却是没有穿宋军的军服,着的是寻常衣衫,即使辽军发现了他们,也不会知道他们是宋军。

    即使归信军穿着宋朝的军服去打劫也不是问题,不过,如此一来,或许会带来麻烦,不如着寻常衣衫的好。这就是吴骥的打算。

    吴骥骑着战马,来到阵前,打量着归信军,大声训话道:“兄弟们:今曰,我要带你们去大干一票!我们要去打劫!打劫辽狗,把岁币劫回来!”

    “劫岁币?”归信军的眼睛猛的瞪圆了,有些难以置信,呼吸粗重,跟奔行了数十里的牛喘气一般粗重,呼呼直响。

    劫岁币这事谁不想?只要是宋人,就想这么干的!可是,却是数十年来,没有人干过!如此好事,竟然落到自己头上,归信军能不欢喜么?能不震惊么?

    “劫岁币!”

    “劫岁币!”

    归信军清醒过来,就是冲天的呐喊声,直上云霄,响彻天地,震得地皮都在颤抖。

    如此美事,如此扬眉吐气的好事,谁能不欢喜?归信军是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在欢喜。

    “出发!”吴骥右手朝北方一挥,皇甫嵩、郑太、齐大保三人骑着战马,率先走出了军营。在他们身后是两千五百归信军,骑着高头大马,一脸的兴奋之色,兴冲冲的朝辽境赶去。

    xxxxxx雄州,王韶正与辽国使臣交锋。

    辽国使臣叫奚若,约莫四十来岁,身材高大,很是精悍,打量着王韶,略一抱拳,道:“大辽使臣奚若,见过王枢密!”语气颇淡,一点敬重之意也没有,仍是一副不屑之态。

    如此语气,如此行事,这在数十年的宋辽历史上司空见惯,一点也不用惊奇。

    “奚若?你这次带了多少人?是五万,还是十万?我王韶正准备着,要与你们大战一场呢。”王韶更干脆,连抱拳回礼都省了,斜了奚若一眼,极为不屑:“你放心,雄州城还在,你就是再来十万,二十万,雄州城照样不会落到辽狗手里。”

    当着辽国使臣的面骂辽狗,这在宋朝历史上并不多见,奚若脸一板,就要喝斥,可惜的是,王韶哪会给他机会:“辽狗横行百年,在雄州吃了这么大的败仗,还想厚着脸皮横行?你也不睁开眼瞧瞧,我是谁?我是王韶,岂在乎你区区辽狗?哼!”

    一声冷哼,宛如雷霆,奚若只觉耳际嗡嗡着响。

    人的名,树的影,王韶的熙河之战,着实打得漂亮,就是辽国也在研究,不得不承认,此人有着过人的军事才干。面对王韶,奚若本就气矮,再给王韶拿腔拿调的一顿揉捏,他的气焰更低。

    王韶聪明人一个,善于抓住机会,把一身的杀气全放出来,气势威猛,宛如天神,在战场上历练出来的杀气具有惊心动魄的力量,奚若哪里禁受得住,脸色大变,额头上渗出了汗水。王韶在战场上砍的人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杀气岂是奚若这等人能禁受得住的。

    冷冷的打量着奚若,只见他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一开始是一点细汗,到后来就是细密起来,再到后来,就是一颗接一颗的渗出来,奚若的脸色变白了,双腿都在打颤了。

    看看差不多了,王韶这才故作亲近,道:“辽狗,无论怎么说,你远来是客,我必须作东。我已备下薄酒,略酌三杯,就当是喂狗。”

    奚若面对王韶,有一种童子面对巨人的压抑感,哪敢再与王韶面对,忙道:“王枢密,小的有急事在身,不敢久呆,还请见谅。”

    小的一词,在宋朝是身份低微的自称,堂堂辽国使臣,往昔里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不把宋人看在眼里,如今却是自称小的了,在宋辽历史上是第一遭。这固然有王韶气势威猛,杀气惊人的震慑效果,还有雄州之战的作用。

    “莫急!莫急!我们再聚三曰。”王韶一副真心请客的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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