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走!”

    毕竟是经过调教,冯栓柱知道自己身量最轻,马也最好,用来报信最好不过。而且他也认的出来,过来的六个鞑子,哪怕自己这边不是四个而是十四个,甚至是二十四个,能不能打的过,也得两说。

    这还是夜不收是明军精锐的提前下,若是换了普通营兵,恐怕来四十个也是白给!

    鞑子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凶悍,绝非普通的明军能敌。

    “驴曰的,给你们一箭!”

    掉马转身的同时,身手了得的冯栓柱已经扭腰折身,取了骑弓在手,这么近的距离,那几个鞑子已经跃到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再黑的天也看的比较清楚了,他搭箭上弓弦,用力一拉,二十个力的骑弓已经是不小的力了,三棱的破甲箭在空中发出摄入的嗡嗡声,向着不远处跃纵的身影疾掠过去。

    一箭射出,冯栓柱根本不敢再看,就此掉马离去。

    身着前锋营士兵的铠甲,带人摸上来的并不是普通的八旗将领,更不是什么拔什库之类的小军官。

    甚至连梅勒章京等中上层的武官也瞠乎其后……带队的是一个堂堂的宗室镇国公,也就是饶余郡王阿巴泰的爱子,镇国公岳乐。

    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当时的八旗贵胃们一样,自幼在马上长大,除了没有如父辈那样还参加渔猎之外,他们一样经受了严格甚至是严酷的训练和调教。

    他们在马上长大,自幼就得学习骑射,成绩不好,必定无颜面立于宗室伙伴之间。

    要知道,连已故太宗皇帝皇太极的幼子,现在的皇帝福临在六岁的时候,也得持短弓去射猎,并且射中了一头鹿!

    骑马射箭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便是漫长的无休止的征战。

    岳乐在十四岁时就随父出征了,阿巴泰是一个不得志的皇子,努尔哈赤并不喜欢他,皇太极也不欣赏他,在两代汗王的心中,这只是一个莽撞而粗鲁的武夫。

    在漫长的几十年的征战生涯中,阿巴泰从未专领一军,哪怕是岳托这样的侄子都封了亲王,阿巴泰却一直在贝勒的位子上老老实实的呆着。

    现在的饶余郡王看似因功授爵,其实倒不如说是摄政王看这个哥子太老了,施舍给饶余贝勒的一样!

    父王的窘况岳乐是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不论如何,父亲的这种尴尬绝不能再落在自己的头上,这一顶郡王帽子,承袭下来就是贝勒,再减一等以国公承袭也并非是不可能。

    大清不比明朝,皇子就是亲王,亲王嫡子仍为亲王,世袭罔替!

    在大清,只能是以军功来换!

    咱爷们不被上头欢喜,那就是用实打实的军功来换好了。

    年轻的镇国公心头是一团火热,刚刚掷出一柄飞斧,岳乐听到了飞斧掠空和击中人身体的声响,在听到满意的咯咯声后,他便猛然跃起,向前疾冲。

    这一队明军如果惊慌失措想上马奔逃就最好不过,这个距离,明军刚刚上马,他便会带着人赶到,到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斩敌于马下!

    在朦朦胧胧的夜色中,他看到为首的明军并不曾逃走,而是上马,持兵,向着自己这边冲了过来。

    与此同时,有一个明军调转了马头,还折身射了一箭。

    这一箭就在岳乐的头顶掠过,差了一指多的距离就能射中他的顶门。

    刺骨的冷风之中,这位大清镇国公也是惊出了一头的冷汗。

    “杀汉狗!”

    敌人难缠,不过这不可怕,反而激起了镇国公杀光强敌的嗜血**,在抖动了自己的虎枪之后,岳乐长枪猛出,向着一个明军的前胸猛扎过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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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会战(33)

    “杀鞑子啊!”

    在看到冯栓柱逃走之后,钱楚魁的心也镇定了下来。他看到一个年轻的鞑子靠近了过来,以一个老卒的经验,他立刻把全部精神都放在了这个鞑子身上。

    对方把枪身一抖,丈二长的虎枪带着疾掠过来的风声,立时刺向他的前胸。

    钱楚魁暴喝一声,手中的斩马刀斜挥过去,正好击在对方的枪尖之下。

    双方都是感觉到了一股大力震在手心,因为速度太快,而且以铁击铁,在发出了巨大的金铁交鸣声后,刀锋和枪身还掠出了一股漂亮的铁花出来。

    这么一点亮光,在黑夜中太显眼了。

    钱楚魁清楚的看到,两个弟兄都被人围攻,但两人策马向前,手中都是拿着短火铳,扳机也是扣了起来,在他的注视之中,两个人都是用力一扳,火铳啪啪两声巨响,枪管中冒出火光,两支短火铳都是击中了敌人。

    有一个清军被打翻在地,粗壮的身躯前胸冒出沽沽的鲜血,这一枪是把铁甲都给打穿了,如果把这个清军翻过来就可以看到,他的后背一定是被打出上拳头大的一个窟窿。

    另外一枪是打在清军的肋间,虽然打出一大蓬的血肉,痛的那个清军连声狂吼,但无疑对方伤的不重,仍然是有相当的战斗力。

    “入娘的,这个自生火铳真他娘的好用啊!”

    到这个时候,钱楚魁后悔了!

    做为尖哨,清江那边早就给他们配制了不少先进的武器。大片铁片制成的扎甲,二十来斤的重量,除了少数牛筋之外就几乎全部是铁片,防护力极佳,在马上穿着也并不会累着战马,同时还不影响挥动兵器。

    这副扎甲,钱楚魁就很不客气的领了一副。

    铠甲虽好,但量太少,毕竟甲仗局要供应大量的士兵,要打兵器,用在扎甲上的时间不会太多。况且有一段时间清江是有银子而无物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钱楚魁一直很遗憾的觉得,如果所有的尖哨夜不收都能装配上好铁甲,再加上他手中的这种斩马刀,就算是和清军的侦骑一对一百对百的撞上,打起来,清军也占不到太多的便宜!

    不管怎么说,能入选尖哨的都是军中最棒的人选,有了好铠甲好兵器,就等于是将士们多了一条命,两条命!

    但这种短短一截枪管,而且没的点火绳的自生火铳,钱楚魁就是不那么信任了。枪管这么短,虽是粗了,但大明的鸟铳可是长长一截,三眼铳虽短,但胜在沉重,犹如一个铁榔头一般,射了一发还能挥舞击人……这个叫什么马枪的劳什子,说是自生打火,不需火绳……钱楚魁这种明军老卒却是对火器天生的不信任,更不要提新作出来的玩意了。

    枪是领了一把,但几乎就没怎么练习和使用过。几个部下使用,他也是只当大伙儿打着玩儿,玩了一阵子,他这个上司就又督促着大家练骑术,练射术,练刀枪术!

    只有把这些都练好了,战场上才能克敌保命,说什么马枪硬弩,那都是虚的!

    不过此时此刻,他才看到马枪的犀利之处,两枪过后,两个清军一死一伤,如果自己和冯栓柱都是一人一枪,再报销两人,今天这一仗就有的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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