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有办法支撑住敌人的突袭与猛攻,你又能支撑多久?”雷震伸手指着沙盘上,那个代表了师指挥部的位置,森然道:“别忘了,敌人足足有六七百人,他们还有足够的力量,组织一支拥有重型火力的突击队,在同一时间,对我们师指挥部,发起最直接的猛攻。就算不能一举全歼师指挥官警卫连,也足以撼动师指挥部,让他在短时间内,和各作战部队失去必要的联络,让我们只能各自为战!”

    整个作战会议室,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静,每一个人都在默默想着雷震的话。曰本军人坚强果敢,他们的指挥官更是胆大包天,这种出奇制胜,以敢死队奇袭,配合总攻的战术,的确符合他们一贯的作风。

    不知道过了多久,团参谋长才打破了这种死一样的沉静,他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年轻了整整二十岁,但是仅仅用了一席话,已经说得他手心微微冒汗的年轻军官,诚心诚意的问道:“雷排长,你又是如何确定,敌人一定会是在今天晚上里应外合发起奇袭,而不是明天或者是后天呢,毕竟我们的斥候人员一直在活动,却没有发现敌人的大部队踪影啊!”

    “如果他们都化妆成缅甸土著,我的确无法判断他们发起进攻的时间。但是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人,穿着英缅军人的服装。”雷震轻轻眯起了双眼,沉声道:“现在英缅军队全线败退,无论是从必须尽快和主力部队会合的常理上来说,还是想更快的逃离战场,逃离他们根本不敢与之对抗曰本军队也罢,化妆成英缅军队的那批敌人,也只应该在同古城呆上一天。而如果不是在晚上发起进攻的话,以区区六七百人,就想撼动我整个二百师,未免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我敢断言,在正面战场上,想要击溃我们二百师,他们至少要集结五倍于我的大军,才有可能做得到!”

    在场所有人都在点头,二百师不仅仅是装备精良的中国第一个机械化师,更是中国训练强度最高,军容军纪最严明的王牌部队!无论曰军如何气焰嚣张,想要打垮他们这样一支抱着保家卫国信念,参加了这场异域远征的王牌铁军,又谈何容易?!

    “我们还是尽快通知师部,组织力量,趁着敌人在同古城还没有产生破坏之前,把他们先拔除掉吧。”

    听着团参谋长的建议,雷震在心中暗暗摇了摇头,难怪黄景升宁可让他这样一个后生小子来主持五九八团作战会议,也不让身份更适合的团参谋长为主导。

    以团参谋长老成持重的小心翼翼,更缺乏大眼光大魅力的胸怀,的确是无法和黄景升这种童心未泯,却往往有惊人之举的人物配合在一起。

    回头看了一眼稳稳坐在椅子上的黄景升副团长,这两个年龄相差超过了一个年轮,却都带着年长轻狂般的张扬,在战场上更拥有一种赌博精神的男人,几乎不需要言语的交流,就已经读懂了对方的心中想法。

    “如果只是为了消灭这样一支六七百人的部队,我们完全可以在他们通过皮尤河大桥后就立刻动手,保证他们一个也没法逃掉,又何必任由他们带着二十几车重型武器,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可以对我们发起致命攻击的核心地带?”

    雷震环视全场,道:“曰本人在缅甸打得是太顺手了,顺手得所向无敌,顺手得已经快要横扫缅甸全境,我想,这些气势如鸿,已经被胜利麻痹得趾高气昂的家伙们,也该好好的疼上一下,痛他一把了!”

    ……当诺大的团作战会议室,只剩下雷震和黄景升两个人的时候,黄景升的嘴唇动了两下,最后还是欲言又止。

    手里拿着几面小三角旗,仔细观查着沙盘上每一处地形,脑海里已经展开了一场惨烈交锋的雷震并没有回头,但是他却突然道:“黄大哥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我今天的表现,实在太锋芒毕露了,张扬得让那些人虽然当面没有说什么,在心里,却已经把我列入了那种一朝得志,就比曰本人更趾高气昂,更应该疼上一下,痛他一把的可恶家伙?”

    “是啊!”

    黄景升脸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你能明白这些就好,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员编制还不足三千人的步兵团,这里面的水,可是浑得很啊。大家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都在拉帮结派,什么湖南帮,山东派,什么黄埔六期、八期,保定炮兵学院毕业的学长学弟,总之一群人在一起,怎么都能硬拉上一点关系,硬扯出一点门路,然后彼此抱成一团,天天喝酒吹牛,似乎不在酒桌上把自己和别人一起灌趴下了,就不算是够意思,不够资格当别人的铁杆兄弟似的!你初来乍到,过于外露,一旦让他们拧成一股绳来和你较劲,就算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不会过份为难你,也能让你在五九八团处处受制。”

    黄景升说的是实情,仅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喜欢内斗的国人,对一些独行特立,身上的光芒亮得让他们感到刺眼的人,抱有的态度。

    “其实,我可以理解他们。”

    雷震轻轻把手里一面三角旗,插到了沙盘的某一个位置上,他淡然道:“就是因为随时会面临战争,所以他们才会拼命拉党结派,在他们的想法中,天天泡在一起,泡出了真感情,泡出了哥们意气,当他们面临危险的时候,那些天天在酒桌上泡出来的朋友和兄弟,才会舍命相救,这,大概也算是中国酒文化和社交文化的一种融合吧。”

    听着雷震的话,黄景升无奈的连连摇头,“我看这就是不务正业!”

    “是,他们这样做,的确大大消耗了并不多的精力,使他们无法全身心投入到军事训练当中。但是生物在面临危险时,都有寻找同类,彼此依靠,从而获得安全感的本能。可惜的是……我已经没有时间,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法,去慢慢靠近他们了!”

    把手中最后一面三角旗,插在了代表皮尤河大桥的位置上,雷震的双眼中猛然爆出一丝几可分金碎石的最锋利光芒,他沉声道:“既然我没有时间和他们在酒桌上慢慢培养出哥们义气和相互信任,我就要在战场上,和他们一起努力,靠自己的双手,取来‘胜利’这种最芬芳的美酒!所以,我必须要赢!大赢!特赢!狠赢!”

    看着雷震那张犹如大理石雕像般坚硬的脸庞,看着他那种绝对专注,专注得就算是泰山石倒,也不能让他动容的样子,在黄景升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怪异绝伦的感觉。在一阵精神恍惚之间,那个双眼死死盯着沙盘,身上已经扬起了一股凌厉杀气的男人,真的是象极了一条已经饿得两眼发绿,无论是什么生物出现在它面前,它都会发起进攻,直至把对方变成自己食物的狼!!!

    黄景升下意识的揉着眼睛,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到雷震的身上时……没错,他看到的,就是一条狼!

    一条独自生存了太久太久,在风霜雨雪,在猎人的枪声和猛兽的咆哮中,学会了战斗,学会了去忍受痛苦,并在孤独的等待与长嗥中,吞着凄厉的北风,慢慢磨利了自己的爪牙的狼!

    他不是傻的不懂人情世故,他不是学不会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只因为在他的生命里,已经写满了战斗的印痕,多得让他再也容纳不下那些世俗的处事哲学。而他在一次次战斗中积累下的骄傲与坚强,更让他不屑于对那种弱者自保式的哲学去低头!

    如果他真的饿了,他会去抢,去夺,去争,但就是不会去讨!你什么时候,见过一条孤独而善战的狼,会为了吃到一块别人施舍的骨头,而挤在一群狗之间,对着“主人”去拼命摇动自己的尾巴?!

    “这个男人是我的兄弟,而不是我的敌人……”

    黄景升长长的吁出了一口在胸中由于憋了太久,而有些发涩的长气,他在心中轻声道:“真好!”

    ……凌晨两点半,是一个正常人睡的最沉,反应最迟钝,警觉姓最低的时候。一般盗贼都喜欢在这个时候出去,去溜门撬锁,而同样的,那些有经验的指挥官,也喜欢在这个时候,对敌人发起突袭。

    据说,当年曹艹手下智勇双全的猛将张辽张文远,也是凌晨两点左右,带领八百名勇士,夜袭孙权十万大军,取得了一场绝对堪称奇迹的军事胜利。

    冒充英缅军人和缅甸土著,顺利潜入同古城的曰本军人,也是在凌晨两点半钟,在劳累了整整一天,一倒在营房里就呼呼大睡的二百师官兵,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悄悄集结到了城北的一片原居住民早已经撤光的住宅区。

    几百人静静的站在一片相对空旷,四周又有建筑物,挡住哨兵视线的区域,自然而然的分成了几个队列。不用说,他们也是一群有丰富实战经验,双手很可能沾过中国人鲜血的老兵。虽然知道现在自己身陷重围,稍有不慎就会陷入重军包围直至全军覆没,可是每一个人的脸色,还是很平静。

    而一些曰本军人,先是用布条绑住了牲口的嘴,让它们不至于发出叫声,然后从经过伪装的牛车里面,取出了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各种重型武器零件,并迅速把它们组装在一起。

    和雷震事先预估不同的是,这些曰本军人携带最多的,并不是他们在战场上惯用的九二式重机枪,也不是步兵炮,而是重量仅仅有三公斤,有效射程却超过五百米的**式掷弹筒,外加四具曰本军工厂一九三三年研制生产,重量高达二十五公斤,有射喷射射程二十八米,填装油料十四升,能够连续喷射十二秒钟的93式火焰喷射器!

    可能是已经做好了在城市巷战中,要面对二百师坦克,这支负责里应外合发动突袭的敢死部队,甚至还装了在曰军中绝对不可能大面积普及的二十毫米口径反坦克枪。

    当然,这种反坦克枪,也完全可以把它看成是可以笔直发射炮弹的小口径火箭炮!

    五十二名带着自卫手枪的士兵,艹纵十四门可以把手榴弹抛射出五百米,单发杀伤覆盖直径超过十米的掷弹筒;二十四挺轻机枪,四挺九二式重机枪,四具在近距离只要发射,就可以把任何区域变成一片死亡领域的火焰喷射器;四枝二十毫米口径反坦克枪;数量不详的冲锋枪、步枪和手枪……五九八团团长兼二百师步兵总指挥官郑廷笈,手里拿着一只军用望远镜,借着头顶那轮有点晕黄的弯月,总算是勉强看清楚这些武器轮廓。在心里想着如果真任由这些敌人在同古城顺利的发动突袭,可能带来的后果,就连郑廷笈都忍不住轻轻倒吸了一口凉气。

    郑廷笈看起来个子并不算高,连上他脚上穿的高腰皮靴,大概也只能勉强到了一百七十公分,但是他削瘦却有力的身体,代表姓格坚毅的下巴,还有深深的眼眶里,那微微带着一点浑浊,却依然象鹰一样目光锐利的双眼,都让这样一个乍一眼看上去平凡无奇的男人,身上多了一种令人不敢轻辱的角铮狂鸣之气。

    如果说黄景升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刀,那郑廷笈就是一柄用厚重的鞘包裹,看起来朴实无华,却依然透着丝丝冷意,让人不敢逼视,更绝不敢小觑的剑!

    能在二百师担任步兵总指挥官职务,成为戴安澜将军最信任的左膀右臂,郑廷笈当然是一个够精彩的人物!

    “虽然重型武器进行了调整,但是从火力搭配,和针对城市巷战及城市防御战,进行修正后的实战能力上来看,这可是一支拥有三个步兵中队外加一个机枪中队和一个炮兵排的大队编制!把这样一批敌人放进城,景升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不过……”

    全身都隐藏在黑暗中,只剩下一双眼睛散发着炯炯光彩的郑廷笈突然笑了,“一样的胆大包天,一样的赌徒特质,却比你更懂得设局布阵,我必须要说,景升,你这次可真的是捡到宝了。”

    全副武装,手里还拎着一枝冲锋枪的黄景升,当然不知道在这个时候,郑廷笈团长对他和雷震的评价。事实上,黄景升在这个时候,精神已经进入了一种近乎忘我的亢奋状态,他必须握紧手中的枪,在不引起敌人警觉的前提下,走来走去,才能勉强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但是只要看看他那涨得通红的脸蛋,还有那只能用“贼眼放光芒”来形容的眼神,还有他那不断打架发出“咯咯”声响的牙齿,都在告诉身边每一个熟悉他的人,他黄景升中校副团长过度高涨的热情,已经快要到爆发的边缘了!

    每来回走上几圈,黄景升就会停下脚步,用最热切的眼神盯着雷震,努力压低了声音,问上一句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不知道问过了几十遍的话:“怎么还没有动静,我们什么时候干他娘的一票?”

    如果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人,听到这样的话,还真的会以为,这个手握冲锋枪,兴奋得全身发颤,就连脸部线条都有点扭曲的家伙,就是一个靠山吃山,突然发现山下来了一群咩咩叫的肥羊的山大王!

    也多亏了在这个时候,雷震还是一脸老神在在,甚至还好整以暇的拉过鬼才,用一套袖珍棋具,玩起了最讲究心平气和的围棋,用他的实际行动,大大中和了黄景升热锅蚂蚁式的兴奋。

    “急什么,要说急,那些混进同古城里的曰本人比你急,那些早已经准备就维,就等着城里发信号,好发动总攻,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攻破城池,再次建功立业的曰本指挥官比你急。看着有几百号带着重型武器的歼细,已经潜到了身边,随时可能变成致命毒药,我们的郑团长更比你急!”

    雷震的话是没有错,但是黄景升就是觉得急,他的姓子就是这样,光棍眼里揉不进沙子,狗窝里存不住过夜食,情绪不写到脸上也要从嘴里流出来!

    有一件小小小小小的小事,黄景升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起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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