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跟我走吧。我好歹得能让你体体面面的走不是!”

    带着几分羞怯和甜蜜,两人就那么倚着树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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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如胶似漆的新婚夫妇

    带着几分羞怯和甜蜜,两人就那么倚着树不说话了。

    .......

    本来这种沉默还有几分浪漫,却架不住小九百转千回、瞻前顾后、深思熟虑的一问:

    “相公,我饿了。”

    马庆起身拍了拍屁股说道:我也饿了,只能看天赏饭了。

    马庆问到:它丘姑娘,锅子,储具你有捎点吗?

    小九表情夸张地回道:别叫这个名儿,不爱听。晚上那会儿,我是逃命来的,哪会带上那些东西。诶哟,这日子没法过了哦。新婚第一顿就得挨饿,我可真是嫁鸡嫁狗了。

    马庆直翻白眼,说道:演,接着演。

    他也不敢离小九远了,只能背着她四周逛逛。森林里物产丰富,摘点野菜木耳儿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接着寻到了一条小溪边,有了水源这一顿才算真有着落。小九说,那这厨具怎么办。

    马庆自信地说道:看我的。

    他江边挑出一块脸盆大小的石头,用拳狠狠一凿就磕出一个窟窿来,虽说不规整,但也能盛不少东西呢。他舀了水,撕碎了菜叶菌子一股脑的丢了进去。

    小九低着眉,脸比那池子汤水还苦,说道:野菜蘑菇泡冷水啊?

    当然是热汤才行。

    那你要等你把这厚石盆子给烧热了,我大概都饿成木乃伊了。

    我再露一手给你看看,让你心甘情愿叫相公。

    马庆抓起三颗石子儿,合在手心里,就握了小半刻,就见着里面冒出热气来,然后把三颗发热甚至有些发红的石子儿丢了进去。石子儿一入水,水登时就沸腾了,滚了有一小刻,马庆终于说,可以啦,我这招可是从古书上看来的。说完眯着眼,咧着嘴,一副“请你夸我”的表情。

    小九本来心情还不错,但是一看马庆的那贱贱的神态就浑身来劲儿,非得臭上他几句。她说道:把手指伸进这水里不久结了吗,还用石子儿?说完挑起一边眉毛,一副“哼,怎么样,就不夸你”的姿态。

    马庆服了软,卷起一片厚叶子,盛起汤递到小九的面前说:“喝呗,你个死小孩。”

    不是每个女人都跟小九一样。她像面个镜子一样,你摆姿态她也非得起个儿谱,你若是服软,她便能跟块水化开的豆腐一样。她接过汤,就抿了一小口,就把头钻进了马庆的怀里娇滴滴地说道:马大人,马相公,真好喝。

    小九站直了也就只能把脑袋放在马庆的胸口。马庆一低头,下巴整好搁在了小九的脑袋上,嗅见她丝丝缕缕的发香,再听着小九的软语,顿觉身高丈二,伟岸无双。

    不过他也知道这汤肯定是不好喝的,什么调料都没。他搂着小九,嘻嘻笑道:你知道哪能拿盐巴吗?小九在他怀里抬起头来,水汪汪的眼睛自下而上看着马庆的大鼻孔,问道:哪里拿?

    马庆倒也真不嫌脏,立刻挠起了脑袋。他几天没洗澡了,今天还上蹿下跳,不停在泥里搅和,脑袋里积了一层盐垢,一挠起来就立刻就雪花飞扬:你看,盐来了。

    小九腾出一只手来,轻轻地一锤说道:你讨厌。

    若是你侬我侬,几天日子就算清苦,也倒可以熬过去。

    只不过这是妖兽的大本营,确实不是什么可以度假的场所。即便已经在林中深处,两人还是能时不时听到白马的嘶鸣声。只不过马庆胆气不俗,一点儿不怵这些。可丑时之后,马庆却再也绷不住心情:因为安静下来了。

    实在是太安静了,不仅白马营地没了声响,连林中的蛇虫鼠蚁也没了动静。只有风声,无孔不入的风静静流动。风常起于冷热交汇之所,所以天然的风总是有根可循,并不是哪里都有的。而这风却是没有根的,每一丝空气都在没有征兆地运动起来,像无形地手一样触摸着整片草原,森林。

    马庆嗅出一种熟悉的味道,一种修行者的味道。

    他看了看在他怀里的小九,不知小九刚醒还是一直没睡,她也溜圆着眼也正盯着他。

    马庆说道:咱往森林里再避避吧。

    小九忙点了点头,不过还是赖在马庆的背上。所以两人疾驰,却只有一双脚步声。可这一走动,那风似乎也跟着动了起来,他们走快些,风也快些;他们慢些,风也等着他们,像影子一样甩都甩不掉。

    马庆只当白马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行迹,难免焦虑。只能心存侥幸道:这不论对方多么厉害,这风总是有个范围的,不可能无穷无尽下去。于是他的身形越来越快,在高低林木中上蹦下跳,埋着头径直朝着朝西边蹿。马庆一方面着急,一方面又背着小九--并不是说小九多重,只不过他两手得背过去护着小九,没手维持平衡,所以耗费的力气比使寻常身法多的多。跑了两个多时辰,天将将明亮,他的体力就有些不支。其实小九更狼狈,因为这马庆的身法实在是太快。她对修行者并不陌生,这也不是马庆第一次背着自己疾驰。可她着实想不到马庆能快成这样,即便是她见识过的最烈的马也快不过他。可他每快一分,这阻力就再强上一分,到后来,每行一步都像要切开一堵气墙一样,她的脸皮可没那么硬,只能埋着头不敢再看前方。待到停下时,她的发带早已不知吹哪里去了。她的头发本来就多,吹蓬松之后更是如同一柄没收紧的大伞一般。她有些火气,却不知这个时机该不该发点小脾气。可她四周一张望,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急促地拍马庆的背。

    马庆气息已乱,只得停下休整。他放下小九,双手撑着膝盖,猫着腰喘大气。

    “总算甩开了。别拍我背,先让我匀口气先。诶诶,别...别...你再拍我翻脸啦。”

    马庆支起身子正要发飙,却也如小九愣住了。

    因为不足三丈远,有一个男人正打量着他俩。

    此人身材七尺、不高不矮,穿着一件黑猪皮缝成的皮袍,赤着大脚。虽说披散着头发,发里还夹杂着水藻,可脸面、四肢却洗的非常干净。虽说他出现以诡异的姿态出现在这诡异的地方,可最诡异的却是他的容貌。

    他的容貌很假,英俊的不似人间之物。

    所谓相由心生。人的相貌并不是仅是五官摆放在一起而已,而是一个人内在气质外放的窗口。有些人的气质独特而显著,如同李武雄的骄傲,马庆的坚韧,李哥舒的煞气,即便只看一眼,就能牢牢记住,即使五官再不出众也能和其他人区别开来。

    而眼前这个人却没有。

    他的五官像雕凿出来一样,线条琢磨地刚刚好,增一分则太过伶俐,少一分就显木讷,可如此完美的脸上却没有一点气质,如同图画里剪裁出来的一样。看人的眼神也一样,有目无神,就仿佛是两滴琥珀镶在眼窝里一样。可若说他是敌人也不是,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站在眼前,而且也没有释出什么恶意,只是看着而已。

    马庆和小九对视了一眼,心里共同升起一个念头: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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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我自山间遇怪人,一怪胜一怪

    野户的存在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面城池的卑鄙。

    ----------------------------------------------------------------李唯手札

    马庆和小九对视了一眼,心里共同升起一个念头:野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世间的生活总是苦得多,乐得少。城墙里的生活再安逸,也有很多人横死;城外的环境多凶险,也不乏人甘愿在此艰难求活。而在城外生存的人,往往被称为野户。野户的组成,较之城内,倒还简单些:他们大都修行,但所学芜杂,往往自有传承,与正统的祆教没有瓜葛,甚至颇有相悖之处,所以即便有本领入城,却更愿意放浪形骸,自逐于荒山野岭里。当年墨城屠妖之时,就因野户不愿归化而大打出手过。死在野户的红衣里也不在少数,所以在这老林子里撞到野户,马庆也弄不清对方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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