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村,一个坐落在南山山脉中的平凡村落,就如名字一般,平淡而太平。村子四周岗岭起伏,山岳环绕,因为没有开发的缘故,深林覆盖率保持完好,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放眼望去,一片绿意无疆,让人宛若置身林海之中。
由于村子处于群山之中,附近并无大的城镇,只有一条省道横穿村子而过,整整花了一个上午,转了数趟车后才得以回到村子。刚下车,就看到公路旁站着一名三十余岁的中年男子,取回行李后,陆平向其走去。
“正茂哥,等了蛮久吧,真是不好意思。”
“呵呵,这有什么的,来,我帮你拿几件。”
刘正茂呵呵一笑,接过对方满手的包裹,向自家小院走去,一边询问着陆平这些年在外的经历。
“哎,打工能好到哪去,每个月就拿那点死工资,平时连贵一点的东西都舍不得买,能潇洒到哪去?倒是你,在家乡过的自由自在的,我可是羡慕了好久,要不是没房,老早就回来了。”
“自由是自由了点,可没什么发展前途,各种娱乐节目也少,没有城里的生活多姿多彩。”
刘正茂摇了摇头,也没完全认同陆平所说的,说完后直接换了个话题,向对方问道:“你这次回来,真的不打算在出去了?”
“不了,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自然是要死在这里。”
望了望这片还没熟悉的故土,陆平突然说出了句让刘正茂一时间没明白过来的话,然后也不理会对方明白没,询问起村子里的状况来。
“能好到哪去,还不都是些老弱妇孺留着村子里,年轻一辈大都出去打拼了。”
说起村里的现况,刘正茂并不怎么看好,村子处在山脉之中,既没有特色存在,也没有地理环境优势,根本就发展不起来,自己之所以留在村里,主要是陪着父母身边,要不然也会和那些兄弟姐妹一般,出去拼搏一番了。
“走,进屋吃了饭再去你那老屋看看。”
“嗯。”
跟着刘正茂进了客厅后,看到姑父正逗着小孙子,陆平赶紧打了声招呼,取出一块从末日捡来的紫色玉佩送给第一次见面的小侄子。
“这玉蛮漂亮的,恐怕不便宜吧?你赶紧收回去,自己留着。”
即使不太懂这些东西,可刘万里还是知道这玉佩恐怕不便宜,赶紧将孙子手中的玉佩还给陆平。
“没事,姑父,这玉佩不值钱,不信你看,我手上还有两块,准备送给其他小侄子呢。”
陆平微微一笑,将身上剩下的最后一块玉和戒指展示给刘万里看过后,将玉佩递给了小家伙。
“来,浩然,拿着,不要弄丢了知道吗?”
小家伙显然太小了,只有三岁,并不知道这东西值不值钱,接过之后就当玩具耍了起来,还是他妈找了根绳子串起来,戴着小家伙脖子上,不然非得打碎不可。
“开饭了,边吃边说吧。”
刘正茂将碗筷摆好后,对着陆平几人喊道,客厅的饭桌上,早早摆放好了数个农家菜,萝卜干炒肉,朝天椒爆炒腊兔肉,剁椒鱼头,青椒炒黄鳝,再加上一碗蒸鸡蛋,浓郁的香味馋的人直流口水。
“来,尝尝这个,前段时间刚腌的兔子肉,专门挑了只最嫩的给你,试试味道如何。”
刘万里呵呵一笑,夹起数快兔子肉放入陆平碗中,又给夹了些黄鳝。
“那就谢谢姑父了。”
桌上的菜虽然只是最普通的农家小菜,可味道却无比纯正,嫩滑的土鸡蛋,清脆的萝卜干,鲜美的鱼肉,比之城市的蔬果,完全没有一丝添加剂和激素的味道,吃的陆平直呼过瘾,浑身直冒汗。
“怎么样?姑妈的手艺还可以吧?”“太好吃了,十几年没吃到这个味了,一直蛮想念的,不过就是辣了点。”
“喜欢就好。”
自己做的菜得到认可,陆香元笑得合不拢嘴,对着陆平说道:“多吃点,不用讲什么客气,当成自己家就好。”
“嗯。”陆平也不客气,嘴里塞得鼓鼓的,手中的筷子却没有停下过,快速夹着自己喜爱的菜肴,吃的那叫一个满嘴流油,最后直接吃撑了,涨的不行。
饭后,在刘正茂家小歇了一会,这才和对方向自己祖宅走去。
太平村地广人稀,每家每户并没有形成村落的形式,反倒是像繁星般四处散落,相隔甚远,陆平家的祖宅也不例外,坐落在一处并不显眼松竹林中,附近千米内并没有什么邻居,倒是显得有些幽静。
祖宅比较老了,是六七十年代建造的黄土泥砖房,孤零零的耸立在那里,显得有些破旧。打开紧锁大门的老锁,将门一推,顿时扑来一股尘封的味道,屋内长时间没人打理,早已沾满了厚厚的灰尘与蜘蛛丝,没有阳光照射,内部更是昏暗不清。
“这老屋子十几年没人住了,说不定随时就会坍塌,你真要住这?”
望着这比老古董还要老的掉牙的老屋,刘正茂都有些担心这老屋会突然间塌下来,用手指刮了刮桌上厚的堪比泥土的灰尘,直接对陆平道:“要不你到我那先住着吧,这老房子看着就不放心,而且灰这么厚,怎么住啊?”
“没事,这屋子看着虽然老,可质量还是不错的,我打扫一番就可以住了,你就先回去忙活,我晚上到舅妈家去蹭饭,不用担心。”
将行李一放,陆平走进每个房间内仔细打量着每一处角落,抚摸着为数不多的几件破旧家具,熟悉着这已经变得陌生的熟悉之地。
见对方非要住在这,刘正茂不再劝阻,两人动手将屋子里堆积的灰尘清理干净,把家具一一抹干净,趁着还有时间,又带着对方去了几家亲戚家拜访了一番。
晚饭在舅妈家蹭了一顿后,陆平这才回到老宅里,躺在床上望着右手掌心上的奇怪图案发愣。
这图案来的有些蹊跷,从末日回来后它就存在了,而当时右手握着的尸晶不翼而飞,估计也是与这图案有关,对于尸晶是不是一种特殊能量还不知道,不过陆平却有一种大胆的猜测,那就是只要能量足够,自己或许就能再次去到那个恐怖的世界。
如果真的能再次去到那个世界的话,那一消失就是十天半个月,或者是更长的时间,如此一来,住在这深山老林里再合适不过了,既没人打扰,也不会被人察觉出什么,这也是为什么要回来的原因之一。
想着想着,便是不知不觉中睡去,莫名其妙的做了些怪异的梦,似乎全都是和末日有关,却又瞬间遗忘,一觉醒来后完全没有印象。
二十几年的岁月,除了平淡还是平淡,就连陆平都以为自己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可自从经历了末日之后,那埋藏在骨子里的少年热血与英雄梦,却是被突然间唤醒,开始复苏。
哪怕明明对那个世界充满了恐惧,却总是忍不住想要去闯荡一番,为那个世界的精彩而深深着迷。
眼癌,这个上天的戏弄之作,让生命所剩无多,既然如此,陆平决定用剩下的时光,活出一个全新的自己,前往那个少年时代总喜欢幻想的世界,哪怕送了性命也无悔。
既然决定要这么做了,自然是要付之行动,第二天醒来后,便是去了刘正茂家,在对方不解的眼神中,挑了整整一麻袋的红薯回来,又在舅妈家借了十几个鸡蛋,钓了两条大草鱼上来,走时顺便将客桌上的一袋花生给顺走了。
东拼西凑的,又是腊肉又是饼干水果,只要是能吃的,反正就没客气过。好不容易装满了两麻袋后,将口袋一扎紧,陆平找来一实心木棍,一边挑上一袋,望着新装的电线插座,伸出去的手抖了半天也没敢去摸那正负极。
“玛德,拼了,反正是癌都要死,电死也是死,没什么区别嘛,最多早晚而已。”
心一狠,右手直接往那电线插座插去,陆平顿时被电的抽起了羊癫疯,半天也没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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