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闪,犹未患,一念之间,亦可敌千军,我在血雨中感悟剑意真谛,墨魂剑长鸣一声,一人一剑,飞跃城头。我把速度升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浑身浴血,背后有无数道伤痕,全然不顾,身后的伤越来越重,甩开追兵,又回到了亭下。“终于摆脱了。”松了一口气。我看到她悄悄躲在亭中,眼神飘忽不定。

    “三年前,就是在这里遇见的吧?”还是她先叹了一声。

    我望着那朵朵梨花,点了点头,此时已是黎明,我感受着短暂的平静,却没注意到身后袭来的赤离刀锋...

    刀刃划过胸口,一股钻心之痛让人难受。

    她的眼神逐渐变冷,漠视了我那不解的神情。“只可惜,小女子从未对公子动心,公子杀我夏国几何多人,而且是那逍遥老鬼的徒弟,当年未曾留心,如今自己送上门,已成为我必杀之人。”

    “为什么会这样!”我还是失算了,没想到她真的会下杀手。

    “呵呵,没想到吧,刚刚你的对手是江湖中排名前十的刀手,看来逍遥老鬼培养得不错,以你如今的实力,也终于能撼动我一丝了。“

    “你还没有真正回答我。“

    “哼,我夏芒世与你莫家之仇不共戴天,你师傅杀了我的父亲,我自幼跟随家师学习暗杀技能,拼命练习,经历万般苦难,无尽的杀戮,如今才名赫江湖,后来被夏皇选中,成为一国公主,现在就来到讨还利息的时刻了…”一字一句像针一般刺穿了我的心,血汩汩流出,我的视线愈发昏暗。想起师傅曾经对我说的,“不要被事物表面所迷惑,你所见到的并不是你所经历的…“刚开始我根本不懂,直到现在——

    当我看到那把赤离短刀时,就应该明白了为何江湖第一杀手隐于世间,没想到如此年轻,原来如此,表面的温文尔雅都是为了引诱我进入圈套,我竟一直中了她的计!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刚刚已经没有人过来追杀我,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江湖高手被杀时眼中泛出了残忍的冷笑。一切释然后,绝望到了极点,我面色回到了冷酷。

    “难怪你会如此。”我对他说道。“没想到青怡亭的再次相逢竟是生死对决,可笑,哈哈,哈哈哈哈….”笑声在耳边回荡,好像凄厉的哭啸,让人心寒。

    我止住了血脉,缓步上前,墨魂像是再次感受到了血腥的刺激,颤鸣声生生不息。

    刀剑相撞,迸发出无数的火花,光织交错,转眼间几百回合已经过去,我手依旧紧握墨魂,剑上已经有一缕血迹从我的肩膀处流到剑尖,喉头一甜吐了口血,毕竟刚刚遭到暗杀,又身受剧毒,她婉转反握赤离,翻转着想就这样了结我,我只能暂时咬紧牙关,集中气力,做出最后一搏!

    “噗!”我喷出了无数鲜血,望着肩头的血洞,痛声不已:“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刺穿我的心脏!”

    疼痛已经麻木了,她的胸口被墨离剑早已刺深,无可挽救。

    我伸手上前拖住那欲欲坠落的娇小身形,“其实...我,咳咳,从来,没恨...恨过...你...不知..从何时,我竟然..竟然对你动了儿…女之心,我怎么…能真的把你…了结呢,师傅…真是…没有料到啊…”她闭上了疲惫的双眸,缓缓倒在了我的怀中。

    天空在刹那间晦暗无比暴雨袭来,冲刷着我们的血迹,“我知道你是被逼的,我知道你很无奈,你给我起来,为什么要如此!回答我啊...”一朵朵红莲从我身旁落下,逐渐展开,散发出嗜血的气息,此时的我也顾不上什么优雅,声音凄厉呼喊着,不断想着唤醒那双沉静闭上的眼睛。“难道这就是宿命么?”我苦笑着。

    “那一年,瓢泼大雨,我望着离我远去。”

    莫名的心痛在全身四处游走,每次波动都会带动着一滴血泪顺着双颊流下,雷声阵阵,闪电在空中划出一道苍白的痕迹,好似刻刀,将人心不间断地切裂粉碎…难道事情真的会发生么?我望向遥远的天际,久久没有吭声,听到的回答只有雨水淋湿身体的冰凉加上滔天的悔恨…

    我抱着她的身体,捡起赤离,采下红莲的种子,消失在漫长的深林中...

    又是一年春好处,再回青怡亭,只身练剑,只身饮酒,在此之前,不知有多少红莲花沾上所杀之人的鲜血,渐渐地,我成了血莲杀手,但依旧隐于尘世中,仿佛消沉于世间,只不过每次出面都会有武林高手一个个死去,很简练地被赤魂剑刺穿心脏,然后喷出无数鲜血,失血而死,当然,那些人就是当年排名第一的杀手余留的走狗,经过无数的逼问,我才开始对其中的故事有所了解:夏国皇帝夏芒为了统一天下将江湖高手一一掌控,而雪儿的师傅也是丞相三番五次的无理要求被师傅拒绝,为了斩草除根决定灭杀逍遥剑圣,但未曾行动就渐渐过世,赤魂剑就是将墨魂和赤离重铸生成的刀锋之剑,蓦然发觉梨花盛开,一朵一朵飘进自己刚刚酿出的酒中,我,吟诵诗篇,“还是没有你酿的浓啊…”对着桌子起身将酒杯举起,尽数一饮而尽。几片花落,带动着周围的空景,我的视野又开始模糊了,静寂的时光,宁可冻结。

    五年后,宫中传来宫女的尖叫声,夏国国君头颅滚地,在其身旁盛开着无数浸染鲜血的莲花,听说被逍遥剑圣斩灭,因为赤魂剑此刻就在头颅边,当然,逍遥剑圣已经退出江湖,安然在林中小屋归隐终生….

    十年光阴,夏国覆灭,商国进军帝都,建立泰安王朝,举世同乐,人间再无兵喧马乱,国泰民安,全城上下一片繁华安逸。

    而后到来的迁客骚人路经青怡亭,只会看到地上长满无数的绿草红花,空气中散发的泥土气息。再望向千语湖,在这平然风景处,湖心四周白里透红嫩如肌肤的莲花盛开,淡淡清香四溢,沁人心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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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清明

    0

    漫天的眩晕。

    像是在混沌中行走,头疼欲裂,甚至都有些担心头一晃自己这一生就这么过去了,窗口紧闭着,由于是黑夜,此时那微弱的灯光,都开始在视线中分散,散成一丝丝光点。手脚冰凉,麻木感已经遍布全身,这个不足15平米房间里,仅存的温度,也只有呼出的白气了吧?还是无力地闭上眼睛,让自己再昏沉一会儿。

    在这苍茫的尘世中漂泊,像一条孤寂的小船,永远找不到尽头,有时会累了,也会没有人倾诉,窗外的风声刮过早已近乎凋零的树梢,摇曳着,成了彼此的那份若隐若现的心情。指针已经停留在了午夜与凌晨互相交替的时刻,孤单的人总会望着那片最想也是最不愿意观望的夜空,因为那寥落的星光中,有我那最怀念的你。

    我默默地瑟缩着,将被子蜷成能刚好包裹自己的样子,渺小的身影在无限的黑暗中,变得遥不可及。

    写字台上的台灯还在亮着来不及关,钢笔在纸上的那一点早已开始泛成一道道蓝色的涟漪,暖气似乎停了,可能是煤不够了,可现在的我如何也动不了,就连平常引以为豪的眼神,也开始慢慢呆滞。

    “不对,气体是看不到的,你呼出的只是水蒸气遇冷液化的小水珠。”身体僵了一下,这句话,好像是他说的吧?可我现在有什么用呢,知道了却已经几近无法挽救自己,写了这么多篇的文章,有哪一个字都不是怀念,哪一个都不是为了我那一直最想望却望不到的人。

    1

    操场上的人影交错,烈日照耀着这片充满生机的大地上的每一个人,穿着球服的队员挪动着脚步,还有无数的呐喊声,就像这无数的光芒一样,他们似乎成了这个世界的主角,主导者,这无数人的目光。气温炎热地仿佛随时就可以烤熟鸡蛋一般,虽然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很胖,但此时的后背已经隐隐有些湿透了,我向同样在观看比赛的花痴们说了声,默默离开了这激烈的比赛现场。

    广播上有我那亲爱的姐妹们代我用那妖娆的嗓音富含神情地朗读一篇篇投稿,在审稿的时候发现能念得上的仅仅只有寥寥的那几人,如果再集中地话,标有“叶清明”的文章仿佛是最多。我是个算不上真正地爱好者,但能如我法眼的文章也不会太多,更不必说是我感兴趣的了,但每次投稿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女生,她脸色苍白地将稿子递出,机械般地眼神收回,用颤巍巍的脚步走回,曾经也不知多少次询问她是不是我想了解的“叶清明”,但相比那秀气的字体,我会毫不犹豫地想象出那个女孩就是本人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每次望着她摇摇欲坠的身影,心里充满了怜惜。

    夏季是树木的枝叶最繁茂的季节,随便找了棵树坐下,我长舒一口气,拿出镜子和纸巾,俗话说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我是这么认为,因此,我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女孩,也有个与其相配的名字——杨阳。将刘海掀起,把头上细密的小汗珠一一擦掉,热浪一**的袭来,我越是躁动不安。仓促地理了理头发后,继续对着镜子,看着其中的自己,那双眼像是彩色晶石,随时随刻都可以闪现出迷人的光彩,长长睫毛覆盖着,齐肩的中长发,再加上由于天热而泛红的脸,我自己捉摸着,这样的脸蛋,即使不是校花,也可以算是并列前茅的存在了,偷偷笑着。回头看了看所倚靠的大树,足有好几合抱粗,树干也不是特别粗糙,靠在表面有种天然按摩的感觉。

    “沙沙…”背后仿佛有什么声音,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继续对着镜子自恋,“沙沙沙…”没多久,这种怪异有开始响起,我有些坐不住了,绕过周围的草丛,恼怒地想一看究竟。

    在我眼前的是一半躺着的少年,我的嘴巴成了“o”型:没想到整个学校竟然还有脸蛋白晢程度能跟我媲美的,不只是这样,微风拂过他上额柔顺的发丝,他双手扶着书,眼不离其地看着,宁静环境中,还有些津津有味。“你怎么在我后面?”我还是忍不住继续打量着他,那浓眉下是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总觉得和那先前的叶清明很像,一副冷漠的样子,但他还是爱理不理,没有回答。这样漫长的等待使我头上的汗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整片脸,我那引以为傲的脸蛋,也已经开始翻红了。

    不知过了多久,“看够了么?”

    少年的声音还多少有些变声期的磁性,“呃…”他合上手中的书,由坐变站,整一人比我高一些,不像那些男的成天对着女生们指指点点,他仿佛行云流水一般转身离开,“喂,你就这么走了啊!”“嗯?”他转过头,“哦,提醒你一下,你那肩带是粉色的…”“啊!”我羞恼地整理了白色丝质衬衫,“你个流氓!”可当我说出这句话是,他早已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别走啊!”我上前拽住他的手,顿时,我发现他和那个“叶清明”越来越像了,在我碰触他白晢双手的瞬间,他僵硬了一会儿,然后身体开始软了下来,一样的白晢,一样的脆弱,仔细注意的话,他那本该光洁的脸上也开始冒出冷汗。

    “你要干什么?”他偏转过头,静静望着我,他重叠的双眼令我不敢与其对视超过1秒钟,心里暗骂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怂了。我蓦然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答了什么,撇了撇嘴,紧紧盯着他的脚步,向教学楼慢慢挪动步伐。直到标有班牌的门外,午休铃声响起,“你想跟到什么时候。”他很平静,至少我是这么认为,我大气不敢喘一口,匆匆记下班牌号,匆匆回到教室,匆匆偷着写作。

    2

    感觉好一点了,最起码我开始追寻回忆,但那更像是一种赎罪,赎出我曾错过的一切。

    当我将本不敢使用的空调遥控器按下开关键,心中也开始有些释然,电脑的荧屏还在亮着,我一直没有将其设定屏幕保护,摇摇晃晃地做到座椅上,桌面上还是与现任男友的合照,他待我很好,每天早上当我还没醒来的时候就开始在楼下等我,可是自从那之后我已经对这些繁琐的事情没有了感觉,因为好多好多都像是做作,也许是我的偏见吧,但真的看到他们我还有些不适应。

    某个冬季的清晨,飘着大雪,以为他不来了,索性开始慢慢装饰,当我将自己的脸蛋打理好之后,兴致勃勃,刚一开门,整一冰雕似的站在我的门前,手里的豆浆已经不再泛出热气,我的委屈“哗”一下就上来了,“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真的不值得你这样…”我只是在心里暗暗骂着自己,将他接回家中,倚在肩上好一顿掉泪,鼻涕什么的将他白净的西服浸染了大半,他的脸还是冰凉的,我不敢去触摸。只是轻轻笑着,仿佛看到我就是今生最满足的事情,总是像我最忘不掉的那个时候,默默陪伴着我,默默付出一些我不知道的。

    他好像那时的我,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不惜倾出所有的我。

    我有些懂得他给我的那份感情了。

    所以,我即使病的这么厉害也没有给他打电话。你看我吧,就这么坚强,把难过的话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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