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离见他说的真诚,自己势单力孤一个人,在这乱世有个结义兄弟也是好事,想到这就痛快答应了。
没有太过繁琐的仪式,只隆起一座土堆,插上三只箭矢,就当是香炉,二人对着土堆磕头,同时说:“黄天在上,今日我陆云离花非花二人结义为兄弟,同甘共苦,生死不渝。”说完对着那“香炉”连续磕了八个头,各自咬破大拇指,相印与对方拇指。
二人起身陆云离二十岁,为弟。花非花二十一岁,为兄。简单的仪式,这样就算结义了。
两人把五个随从的尸体固定在马上,牵着羊和马慢慢的往冰马郡方向走。
一路上,花非花讲了他自己的故事。
他父亲本是大食国商人,常常带着大食国的器具来到延城来贸易,也顺便带回这里的陶瓷丝绸。母亲是中原汉人,在延城与父亲相识,父亲说过:“看到母亲第一眼就完全被她吸引了。”而后就是父亲不遗余地的追求。母亲也被这真挚的心感动。
母亲随着父亲回到大食国,可是父亲的父母二人不同意这门亲事,父亲一怒之下带着母亲住在了在西北的沙漠戈壁之中,过着安逸的生活。
第二年我出生,花这个姓是父亲在中原贸易时候用的,当初不懂中原文字,只是胡乱起的名字花铭,后来竟一直用着了。我五岁生日那天,母亲开始教我武功。习武这种事是要看个人的领悟和是否有习武的体制。如果领悟力很强,会比一般人块三倍的时间,若是在加上体制好,快上十倍都不止。我正是那万中无一的习武好体质,并且领悟力极强,若有名师指点,十年时间就可以练成上乘武学。
练武期间母亲一直给我带着一双黑色手套,这双黑色手套是用来保护双手不受伤害。习武之人的双手都是骨骼变形,皮肤粗糙。可是带上这双手套练武,双手皮肤细腻,骨骼也没有变形,这双嫩白的手不论谁看了都不会以为是学过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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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往事
其根本原因是母亲并不想让父亲知道她在教孩子习武,自己的一身上乘武功也是丈夫不知道的。
这短暂的快乐时光过了十年,那年我刚好十岁。大食国向朝廷开战,原因是大食国一只一千人的国家商队在西北荒漠中被劫杀,价值数百万两白银的货物被劫走。大食国觉得一般的匪盗不可能抢夺这么大规模的商队,肯定是朝廷看到这批货眼红心黑就给夺去了。也不容的朝廷解释就先开战,攻打西陵王。
这种战争一开始灾难就降临了我的家,如果父亲回大食国,母亲回中原都可平安。只是一旦分开,再想相见可是千难万难。父母决定不分开,把家搬到更深的沙漠中去,那里人烟罕至,好在养了一头骆驼,可以帮助找到水源。这样一家人还是在一起,只是生活艰苦一些。
战争一打起来,西陵王这种藩王的力量抵不过一个国家的力量,就向北陵王求帮助,北陵王亲自率兵向西。遭遇大食**队埋伏,被杀的四散奔逃。其中一支二百人的队伍就跑到了我家,父亲带着骆驼在外面取水未归,母亲装作不会武功,抱着我蹲在墙角,任由他们在我家搜刮,却也没找到什么吃的,饥饿难耐之下却要吃我。
母亲早已在身后准备好了一把砍柴刀,这时抄起砍柴刀,把我拦在身后,刀光如一条白蛇,连续封喉了四五个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母亲施展武功,诡异的步伐只在我身边游走,稍有不慎我就会被乱枪戳死。
仅凭一把砍柴刀就杀的那些士兵人仰马翻,瞬间已有十几人死在了母亲刀下。就这时候父亲牵着骆驼回来,看到母亲正在和士兵拼杀,急忙跑来帮忙,可惜父亲不会武功,上来几个人就把父亲擒住,按在地上。母亲被团团围住,身后还有我,若是冲出去救父亲,不知能不能救成,我肯定会先死在这些士兵手里。母亲没办法,只能尽量砍杀,手中的柴刀使得越来越快。
这些士兵带头的叫王兴,北陵王手下的都尉,也就是带你到王府里那王荣的父亲。王兴眼见母亲如此威猛,挟持着父亲对母亲大叫,让她快束手就擒,不然就要一刀砍了父亲。母亲一向都是很理智的人,知道即使停手也是一死,双眼直直的看着父亲,眼泪不断涌出。父亲也看着母亲,没有说话,没有眼泪,只是微笑。母亲眼看着挚爱的人死在自己眼前,手中的柴刀使得更快了,快到根本看不清刀的走向,其实柴刀早已卷刃如铁棒一般。后来我检查那些士兵尸体的时候,大多数的士兵都是脑壳被敲碎,脑浆迸裂,这完全是被母亲悲愤的力量。愤怒而发狂的母亲吓得剩下的士兵退的远远的,用弓箭射向母亲。士兵的尸体已经叠了掩体,我躲在士兵尸体下面,母亲这时也不再想去换把武器,而是用那把没有刀刃的柴刀送这些士兵见阎王。母亲冲出屋外,无数的箭矢射向母亲,母亲那灵活的步伐,躲避掉全部箭矢,手中的柴刀连续击碎士兵的头颅。
剩下的十几名士兵包括王兴在内,早已吓得双腿发软,就连站起身的力气都以没有,想跑却已经没有机会了。母亲满身的鲜血渗透了衣襟,手中拿着那夺魂的器具,如同地狱的恶魔,一步步蚕食着剩下的几名士兵。
到了最后,只剩下王兴一人,双腿早已不听使唤,瘫倒在地上,面目已经被吓得扭曲的变形。母亲把手中的柴刀直直的捅进王兴的左眼,那扭曲的面目定格在那,永远不再变了。
母亲也身有数十处深深的伤口,看到这二百人全部毙命在自己手里,双眼一黑倒在地上。这时我跑出来抱住母亲,母亲已经生命垂危,看到我还是双眼放出光来。
母亲要求我进到屋内,在房梁上拿下一个黑色盒子,我飞快进屋取出盒子交给母亲。打开后,里面有四只通体黑色的蚕,那蚕在里面趴着不动,母亲把带血的手伸向那黑蚕,黑蚕感知到血腥味道,疯狂的吸食着血,不一会便吸饱,身体圆滚了许多。吸食饱后开始在手上吐丝,黑色的蚕丝绕着手没一会就织成了一只黑丝手套。
在黑盒子的下面有一个暗格,里面藏着一本书,书中里面记载多家学派的武功秘籍,刀法,剑法,拳法,脚法,内功等等无一不全。
母亲这时已经非常虚弱,让我把她扶到父亲身边,我使尽全身力气抱起母亲放在父亲身边。母亲抚摸着父亲的尸体,话语很慢,很温柔的对我说:“这世上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不能因为一时的不如意就放弃了生活。我这些年强迫你练功,就是怕有一天你遇到今天一样的情况却没有能力保护你心爱的人。这黑蚕世上不过十只,千万要养好。这本秘籍里的武学够你受用一生。我从来都没对你说过我的身世,我本想留着以后慢慢和你讲,现在时间不多了,我的真名叫丁玉琪,江湖上也有个诨名叫玉面罗刹,在中原武林中我也是相当当的人物,只因遇见了花铭,隐退了江湖。”这时的母亲已经虚弱的眼睛难以睁开。却还继续说:“我死后把我们葬在一起,世上太多险恶,你要好好活着,人只有临死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生命的可贵。”还要在说什么,声音已经微弱的听不到了,母亲就这样在我怀中去世了。
我强忍住痛苦把父亲母亲安葬在一起,在这些士兵的尸体身上找了些散碎银子,在那带头的王兴身上找到了写好准备寄给家的信,看信上内容知道这些人是北陵王的部队,那一刻,我决定让北陵王全家给我的父母陪葬。
拿着那些散碎银子到城里做了一座石碑,独自拉回埋在坟前,立好碑,踏上了复仇的路。
后来得知那只商队是苍狼国干的,其目的是挑起梁朝和大食国之间战争,顺便发了笔横财。那场战争没有持续太久,也源于两国都不想战争,真相大白后两国又开始贸易,像是没有发生过战争一样。这种事让我觉得普通百姓的性命在国与国交战之间简直太过渺小,甚至都不会被任何人注意到。
我一路打听北陵王的住所,先到冰马郡落了脚,而后又混进北陵王府当个小杂役,我会读书认字,在加上相貌又好,不久北陵王把我带在身边做侍从,三年前我成了王爷的幕僚,为他管理王府,出谋划策。
但是我这复仇的心一直未曾消减,只是还没找到先让他痛苦到撕心裂肺,在杀他,而后还可以全身而退的时机。这些年我一直俏销练习母亲留给我的秘籍,有无数次杀北陵王的机会,可是都忍住了。我更想让北陵王感受看着自己的亲人死去的痛苦,如此才算真正的复仇。
你第一次进王府的时候我就在暗处偷偷注意到你看北陵王的那种眼神,那种瞬间流露出的杀意和怨恨,只有有着同样经历的我才能看出。我一开始以为你会坏我的事,可没想到你我的目的竟然一样。
这一路,花非花一直说着,陆云离很少插嘴,只静静听。花非花把他所有的经历全都说了一遍,说到开心的事时眉开眼笑,手舞足蹈。说到伤心难过的时候只有一声叹息。
由于多了几匹马和山羊,一路走得很慢,直到第二天才远远看到冰马郡。
临到王府前花非花抽出腰间匕首,在左臂上深深地划出两道伤口,鲜血直流,陆云离看出是苦肉计,也不阻拦。花非花伸手在衣衫上扯下一条宽布,胡乱包扎一下,继续向王府方向走。
门卫那个凶脸张恶的看到花非花和陆云离满身是血的回来,叫人去通报王爷,并开门放他俩进去。
陆云离第一件事先叫人把山羊安和马匹顿好,然后和花非花直接去见北陵王。
北陵王看见他俩一身血迹,吃了一惊,问:“这一路是遭遇野狼了?伤势如何?”
陆云离:“我们遭遇四名苍狼铁骑,我们七人拼死相斗,带的五名随从全部战死,花非花也受了伤。”
北陵王看了看花非花那血淋淋的胳膊,说道:“这一路你们辛苦了,那五位随从我自会安排后事。”又问:“抓住多少只山羊?”
陆云离:“十一只。”
北陵王:“那是够了,你们先回去休息。”
二人退了出去,往外走时看到田子华匆匆赶来,看到他俩这一身的血,花非花身上还带着伤,连声说:“这羊抓的,差点没了把你俩赔进去。”
陆云离、花非花一起鞠躬拜道:“谢恩师关心,只可惜了那五位,若不是他们拼死抵抗,我俩也没有机会在见到恩师了。”
田子华:“这几位平时看着胆子那么小,看来真是兔子急了也咬人啊。你两个先去换身衣服吧,换好到我家来,我家老婆子给你们做了几道菜,犒劳犒劳你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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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久违的亲情
田子华说完也不等二人回话,急匆匆径直走进屋内去找北陵王。陆云离和花非花两人都觉得必有十分要紧的事。二人约好一个时辰后在假山碰头,各自回去换衣服洗漱好出来。花非花晚到了一会,一身新衣服,胳膊的包扎也不太显出来。
花非花领路,两人一起去田子华家里,田子华的家在王府的北门外的不远处一间小房子里,石屋不大,只生活着田子华和他老伴余氏。
余氏早就做好几道菜在桌子上,田子华还没回来,二人洗净双手,上前帮忙。看得出余氏对花非花是非常好的,花非花常常被余氏请到家里来吃饭,给他缝补衣服,待他如亲生儿子一般。花非花也在这里找到久违的家的感觉,经常到集市上买些衣服糕点或者是打些野味来和田子华老两口一起吃,像极了一家三口。
花非花把伤口包扎的很精心,就是不让余氏发现,又担心责怪。
二人帮着余氏忙活了一会,五道菜先后上桌,都是些家常菜,朴实无华。红烧鲤鱼,小鸡炖蘑菇,排骨豆角,黄瓜凉菜,炝炒土豆丝,香味充满了整间屋子。三人等田子华,见他迟迟未归,余氏:“咱们先吃,不等那老头子,不知道去谈什么要紧的事,等他还不等到天亮。”说完拿起筷子给花非花夹了一大块鸡肉,又给陆云离夹了一大块鸡肉,然后自己开吃,余氏喜欢喝酒,小口小口的喝,其实是在品,在品酒的辛辣,醇香。
在这个小木屋中,花非花和陆云离都能感觉到浓浓的亲情和家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久违的,也是他们二人最缺少的。在这里没有虚假,如同彼此都是至亲的人。陆云离和花非花都知道这种感觉是非常难得的,珍惜又享受这种感觉,余氏也在享受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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