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两国最大的区别却在于老百姓的精神面貌。

    乔跃身处的羽国属于整个大陆之上,比较富裕的国家,百姓安居乐业、富足稳定、面带红光、笑容满面;但是仅仅一界之隔的角国,却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国土虽大,百姓人数虽多,但是看上去却面黄肌瘦、满脸倦容、神情麻木、眼神空洞。

    看着百姓的模样,任天和云月儿只能互相看了一眼,虽然心中有万般感慨,却也不知从何说起。

    云月儿因为之前任天耽误了一天,所以一心想要在这一天把荒废的时间追回来,所以不停的催着任天往前赶路。哪知就因为如此,两个人错过了休息的市镇,跑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之中。

    “别赶了,月儿。”任天提醒道:“现在道路不好走,黑灯瞎火中,万一走错了方向,不是欲速则不达吗?”

    其实云月儿的心中早就有些发毛,一听任天这么说,赶紧顺着台阶下来:“算了,今天就先停下来休息吧,不过明天天一亮,我们可要马上抓紧赶路。”

    任天刚想下马,却突然发现前方隐隐约约有亮光传来,看样子好像有人居住:“月儿,前面好像有人住,今晚看来不用睡在野外了。”

    云月儿顺着任天手指的方向一看,可不是嘛,这下好了,不用露宿在荒郊野外了。

    两人骑着马又走了一段路,终于来到了一座小木屋的外面。

    屋子看起来不大,全部都是用木头搭建,虽然粗糙但也结实。房屋里隐隐透出灯光,还有人影晃动,说明这房子里面有人居住。

    任天跳下马,来到木屋前,用手拍打房门:“请问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行人,想在此借宿一晚可以吗?”

    突然屋子里的灯火一下子全部熄灭,过了片刻一个声音高喊道:“姓金的,你不用假扮路人来欺骗我,我无论如何是不会开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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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遭遇不平事

    任天听到屋子里面突然莫名其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显然把自己误会成了什么人:“我们真的只是路人,不是什么姓金的。”

    “不要以为老汉我年纪大了,就这么好诓骗,你姓金的最诡计多端了,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上当给你开门了。”

    云月儿一看任天叫不开门,走上前说道:“我和我师兄路过此地,荒山野岭的无处过夜,能不能在此打扰一夜。我们真的不认识什么姓金的。”

    “哟,姓金的,又让手下装成女声来骗我,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别想骗我开门。”

    云月儿一听屋里的人说自己不男不女,顿时火气上来了,立刻就想运用法术把门强行打开。

    任天赶紧阻拦:“月儿,不能这样,我看这房子的主人肯定有什么苦衷,他们既然不肯开门,我们又怎能硬闯?”

    “好吧,任天,我就听你的,今晚我们就睡在冰冷的黄土地上吧。”云月儿突然一副顺从的样子,听从任天的言语。

    任天转身正想离开,就听见身后“咔嚓”一声,再回过头才发现,原来云月儿趁自己不注意,居然一下子用法术打破了房门,闯了进去。

    云月儿闯进屋子高声大骂:“谁说我不男不女的,快给我出来,睁开你的狗眼,给我仔细看看,本姑娘到底是男还是女。”

    任天哭笑不得,只能也跟着进屋,拦住云月儿:“月儿,你这样又何必呢,我们快点道个歉,就离开吧。”

    “两位英雄请留步。”突然房间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声音:“刚才是老汉的不对,老汉误以为你们是那姓金的狗贼派来的,多有得罪。”

    房间里的灯光再度亮起,从桌子下面先后钻出来三个人,一个老汉和一个妇人,还有一名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明丽少女。

    老汉一脸的尴尬:“这真是天大的误会,两位英雄要是不计前嫌,不如留下来住上一晚再赶路吧。”

    任天一看老汉的样子,满脸的憨厚淳朴,显然之前是真的误会了自己和云月儿,既然他让自己留宿,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任天转身,把被云月儿打破的木门从地上扶了起来,但是也只能凑合着关上:“月儿,你看你做的好事,把人家大叔的门都打破了。”

    云月儿一看误会已经化解,刚才一时的火气早就消散,现在也不由得愧疚道:“大叔,对不住,我做事比较鲁莽,刚才一冲动就把你家的木门给弄成这样了。”

    老汉摇摇手:“不碍事,这木门年久破败,被女英雄一掌就打破了,可见也该换个新门了,否则怎么能挡得住姓金的那帮畜生。”

    之后任天和云月儿在老汉的陪伴下坐了下来,双方做了自我介绍。

    老汉姓许,叫许强,和老婆吕娟,以及女儿许小仙一家三口,就住在这无人的荒郊野外,只为的这一份清静和安宁。

    等双方互相介绍完了自己,云月儿那好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许大叔,刚才你们一直把我跟我师哥当成是那姓金的,这姓金的是谁,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他?”

    一提到此人,徐强的脸色就变了,先是愤怒紧接着又化作悲伤:“你们是从羽国来的,所以不了解这里的情况。从这往前再走十里地,是一个叫做‘奉秀’的小县城,而这姓金的就是县城里的县太爷。”

    任天一愣:“县太爷就是地方父母官,许大叔你为何会害怕自己的父母官呢?”

    “呸!”徐强的情绪开始激动:“什么父母官,就是一个作威作福的狗贼。平日里没少欺压百姓、抢男霸女。老汉原本住的离县城远,原以为怎么样都欺压不到我头上,哪知人算不如天算,这姓金的狗贼终于把他的狗爪子伸进我老汉的家里了。”

    “许大叔,到底怎么回事?能不能对我们讲一讲?”云月儿在一旁问道。

    “这姓金的狗贼,原本与我们一家井水不犯河水,他住在他的奉秀城,我住在这荒山中,这辈子也未必会打上什么交道。”徐强叹了口气:“可惜前些日子,这狗贼带着他的一帮狗腿子上山来打猎,于是老汉的倒霉日子就来了。”

    之后许老汉就把自己一家的遭遇,详细的告诉给了任天和云月儿。

    奉秀县城的县太爷叫做金不欢,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赃官,自他上任以来,榨取了无数的民脂民膏。不光如此,这金不欢还极其**,娶了大大小小的老婆足足有十六个之多。

    半个月前,金不欢带着自己的部下上山来打猎,没想到他一箭射中的灰雁,正好落到了许强的木屋屋顶上。

    金不欢一群人赶到徐强家,就要爬到房顶上去取那灰雁。

    许老汉一看这就是恶名昭彰的县太爷啊,哪里敢得罪,要上自家屋顶那就上呗,万一惹恼了他们,说不定把房顶给你拆了都有可能。

    许老汉为了讨好金不欢,赶紧要老婆、女儿一起端茶出来给金不欢的人解渴,哪知就这么惹下了祸事。

    原来许强的女儿许小仙长得颇有几番姿色,这金不欢一见之下连茶都不喝了,一双贼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小仙不放。

    突然金不欢下令,让已经爬到房顶的手下赶紧下来,这灰雁也不要了,大家立刻打道回府。

    许强莫名其妙,但是一看瘟神自己要走,那真是求之不得,于是假意挽留了两句,送走了金不欢。

    许强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哪知第二天突然从县城来了一个媒婆,身后还跟着两名差役。

    媒婆一进门就说自己是受县太爷的委托前来说媒的,让许小仙嫁给金不欢,当他第十七任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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