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蓝锦正在市刑侦局里,她面前坐着一个皮肤洁白的孩子,正是昨天被曾梦书救出来的乔恩。
“也就是说,”蓝锦试着理解乔恩的话,“你跟胡彬彬听到曾梦书和麦可吵架,她的宾江口音让你们猜到了她是来救你们的。然后你们就趁着黑夜去找她,对吧?”
乔恩非常难过的说:“其实应阿婆对我们很好,可是,我们真的很想妈妈。”
听乔恩提起应阿凤,蓝锦突然沉默了。这两个小孩子还不知道,应阿凤已经自杀了。
这时候,麻局长走进来对蓝锦说:“你手下的那个高手又惹祸了!”
“啊?”一声惊叫,何甜甜坐在了地上。
她刚才给曾梦书擦拭肩膀上的伤口,突然之间,有一只小手握住了毛巾,吓得她坐在了地上。
一只婴儿的手从曾梦书的伤口中伸出来,死死的捏着毛巾,像是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曾梦书脸上的黑气淡了一丝,长长的舒了口气,她说:“不要害怕,这是我用道术解我体内的毒。”只一会儿功夫,那只婴儿的手像出土的嫩芽一样,已经生长到十多厘米长。它扔掉毛巾,抓住曾梦书的头发用力拉,手上沾染到的墨汁样的血染到枕头上,看得何甜甜一阵恶心。
曾梦书伸手握住婴儿的手腕,用力一掰,婴儿的手就像黄瓜一样从她肩头掰落。随手扔掉那只小小手臂,曾梦书再次闭上眼睛,凝聚体力的灵力――在来的路上,她用花夜叉的身体附着在自己的身体上,本来可以有效的对抗毒素,但是要维持纸人附体的法术,就必须不断的消耗灵力,而且附体的部分越多,消耗也就越大。所以,现在她只能勉强凝聚灵力召唤出婴灵的手臂。
那只手臂就落在床边,一动不动,像条死了的蚯蚓。
何甜甜受不了了,小心的绕过饭桌,向门口走去。
“别动!”曾梦书突然睁开眼睛,“现在我灵力全失,如果丐帮的弟子找上门来,你和我都会死。”
何甜甜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声说:“如果不吃饭,我们可能会死得更快!”一把拉开门,她逃了出去。
门虚掩着,曾梦书从门缝外看出去,已经看不到何甜甜的身影了。
“唉!”
叹息归叹息,先前用纸人附体术抵抗毒素已经消耗光了灵力,现在曾梦书除了用心凝聚灵力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她闭上眼睛凝思一会儿,一根细小的手指蠕动着从她的伤口中伸了出来。
“咣!”何甜甜倒退着撞开门,眼睛直直的看着房门外,一步一步的向房里退来。
曾梦书叹息一声,敌人终于追上门来了。
推开门,蓝锦带领几名精干的警员来到医院的病房中。病床上有个重伤员,脖子上围着塑料的支撑架――这个人就是被曾梦书一脚踩断了颈椎的宋壮,从资料中看来,他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大罪。他喜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基本就是这些事了。
宋壮的妻子自觉的退出病房,蓝锦坐在了病床边,开门见山的说:“宋壮,我希望你能够坦率一点,告诉我今天你们袭击的那个姑娘是谁。”
“唉!”宋壮眼睛看着洁白的天花板,“我也落到这步田地了!我应该终生都没有办法站起来了,但是我还有家人。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蓝锦与其他警员精神一振,都感觉得到宋壮知道很多隐情。
“如果你愿意和警方合作,”蓝锦表态说:“刑侦局会保护你的家人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宋壮惨笑起来,“哈哈!想想应阿凤的下场,你觉得我会相信警方吗?”
蓝锦心里一震,应阿凤的死,目前并没有对社会公布,宋壮是怎么知道的?另外,应阿凤的死因被定性为自杀,但是从宋壮的话来分析,似乎还别有隐情。
那个善良的老人到底是怎么死的?
“我是来为应阿凤报仇的!”麦可站在出租屋门口,愤怒的瞪着躺在床上的曾梦书。气愤到极点的他几步冲到床前,张开十指向曾梦书的肚子上掐去。
曾梦书缓缓睁开眼,虚弱的看着麦可。
麦可的心猛地一疼,才一天没见,曾梦书的气色竟然差到这个地步。“你病了?”他诧异的问?那张开的十指顿在空中,怎么也掐不下去。
何甜甜才出门,就看到麦可气势汹汹的向出租屋走来,吓得半死,没想到这人居然是来杀曾梦书的。这时看麦可对曾梦书好,不禁忌妒起来,酸溜溜的说:“原来没那胆子杀人啊!真不像男人!”
麦可本来就在气头上,被宋甜甜的话一激,立即十指用力,掐住了曾梦书的脖子。
可怜曾梦书中毒极深,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被掐中咽喉,完全不能呼吸,挣扎了两下,手脚颓然的垂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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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明月夜,短松岗
一滴泪从曾梦书血管密布的眼睛里流出来,滴落在麦可手上,麦可无动于衷。这时,一只婴儿的小手从曾梦书的头发中伸出来,紧紧的握住麦可的两节手指――两节手指,刚好是小手的宽度。那小手皮肤皱缩,没有丝毫温度,力气却异常的大,握得麦可左手食指骨头生疼。
麦可讶然的一缩手,后退两步,将饭桌撞倒,桌上的毛绒狗落到地上。“你在生孩子?”麦可别开脸,不敢看曾梦书一眼,“等你的孩子长大了,我会再来找你报仇的!”
用力的甩开那只小手,他转身就朝门外走,门后的何甜甜“嗤”的一声笑起来,“真是笨得可以,哪有女人从肩膀生孩子的?”
麦可闻言站住脚,再次看向曾梦书。
曾梦书用力呼吸,直到气喘匀了才闭上眼睛说:“她说得没错,我没有生孩子――”她伸手到肩头一把扯下那只婴儿的手:“我召唤婴灵的手,是为了治伤。这一个婴灵死在妇产医院,虽然已经足月,却被它的母亲狠心打了。它被扔到血水桶里,但是它不甘心死亡,用力的抓着桶沿大声哭叫,但是它的母亲却把脸别开了。妇产医生用了个手术钳夹住它的脖子,把它按到血水里,直到它死亡才松手。它求生的**很强,所以它的力气也非常大。”
麦可呆了,“婴灵求生的**很强,那么你呢?”
曾梦书闭上眼睛,“不要再废话了!如果你想杀了我为应阿凤报仇,只有趁现在我受伤了你才有机会,动手吧!”她轻轻松开婴灵的手,那只小手掉落在床前,正好落在毛绒狗的旁边。婴灵的手死死的揪住毛绒狗的耳朵,还在蠕蠕而动。
麦可头皮发麻,叫了声:“撒旦!”提起放在饭桌旁边的椅子就要向曾梦书砸过去,却不料那椅子是塑料的便宜货,混身不到半斤重。扔下椅子,麦可跑到墙边伸手取古琴,突然何甜甜叫道:“别动!那是我吃饭的家伙,你杀她可以,但是不要动我的琴。”
麦可一愣,何甜甜拉开了墙上的一扇小门,里面是个老式的壁橱,壁厨里摆着碗筷、刀具和一口小锅――原来何甜甜也没什么钱,经常自己做饭吃,所以才会有这些东西。
何甜甜取出把小巧的菜刀对麦可晃了晃,“记得将来到了法庭上,你要说是你逼我拿刀子给你的。反正我是个女流之辈,也打不过你,法官肯定会相信我的证词。”她将菜刀塞给麦可,“还愣着干什么?动手啊!”
曾梦书气塞胸膛,差点晕了过去,强忍怒气沉痛的说:“何甜甜,好歹我也救了你一命,你几次三番的要置我于死地,到底是为什么?”
何甜甜双手抱着手肘,没有说一句话,两眼却嫌弃的看着曾梦书。原来“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何甜甜感觉自己与曾梦书绝对不是一类人,这种强烈的排斥感还不至于让她杀人,但是她却很乐意看到曾梦书死。
这是源于对“异类”的恐惧心理,两个没有什么共同经验区的人会互相讨厌,本来就是人之常情。
麦可握住菜刀,再次走到曾梦书的床前,高高的举起菜刀――这是一把不锈钢刀,刀身反着窗外的阳光,亮得刺眼。
曾梦书苦笑起来,轻声说:“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该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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